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4月29日上午9时37分,新昌天姥论坛出现一则帖子——《女大学生找工作被3个男人强暴了!》。
帖子里写道:女大学生23岁,实习,找工作。她找到新昌一家房产公司的副总。副总约了一个某某局的负责人、一个小老板。几个人喝了酒,女的喝醉了,男的也醉了,一起去柏星假日酒店。结果,女生被3个男人轮奸了。家长报警,几个男的被抓了。”
发帖人“2009年的天空”在帖子最后还附加了一段评论:男的太愚蠢,好好的官不当!好好的公司不搞!女的太天真!
帖子一出,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在新昌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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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酒店外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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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房间已恢复正常经营 |
【网帖报料】
女大学生找工作被“欺负”
“2009年的天空”的帖子发出来后,当晚7点,网友“天姥云”分别在天姥论坛和浙江在线潮鸣天下社区发帖,进一步说明情况:2009年4月24日晚上11时许,新昌某大酒店417房间发生一起强奸案。涉案的卢某、陈某、俞某3名嫌疑人于25日凌晨被抓获,现已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天姥云”补充道:此类案件无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当事人家属都是极大的伤害。希望大家多体谅他们,为他们着想。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有好的生存环境和幸福生活。希望大家少听传言。
然而,网友的情绪并没有因此平息。
“3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生,大家一起来谴责他们!”
“我也听说了,够恶的!现在对有些人群真是无语了!”
除了愤慨,还有网友“人肉”搜索后,报料嫌疑人信息。
“心印”称:卢某、陈某,一个是阳光建筑公司经理,一个是拆迁办的。
“猴哥”反驳:卢某不是什么经理,一个小包工头而已。
“孩男特崇”说:被害人是个想找工作的大学生。
“是被以介绍工作的名义灌醉,带到酒店轮奸的。”“流云飘叶”补充。
到昨天,传言已经变得很具体了。“shaochang”说:一个23岁的女大学生,以介绍工作的名义,被带到酒店吃饭。3个男人分别是新昌县建设局下面拆迁办一个建房合作社的临时工,一个是教育系统的老师,一个是阳光房产的副总。3人把她灌醉后,带到柏星假日酒店强奸。之后,3人退房离开,女孩独自留在房间。女孩刚出房门,就晕倒了。”
“女孩千万要学会保护自己!女大学生找工作更要当心!”“杨梅”语重心长地说。
【记者调查】
酒店保安:女生穿着内裤倒在门外
昨天,记者来到新昌,调查事件经过。
为核实帖子中的说法,首先,记者来到传说中的事发地点——新昌柏星假日大酒店。417房间在正常对外经营。
记者找到了4月24日晚上负责酒店内务管理的保安姚兴法。
他回忆说:“当晚11点38分左右,我在一层层楼地查房,走到4楼时,突然发现有间房的门口瘫着一大团东西。”
走近一些,老姚才看清,房门口倒着一个女孩,半个身子露在门外,上身穿一件短袖,下身穿条内裤,双眼紧闭,手边还丢着一只手机。
老姚朝敞开的房门里看了看,一片漆黑,没人,原本插在门口取电的房卡已经被拔走。
正在他不知所措时,女孩的手机响了。看她的样子没法动弹,于是老姚捡起手机接了过来。
“打电话的是个男的,我以为是她朋友,正想着把这里的地址告诉对方,让他把人接走。谁知对方竟先问‘你在哪里?’,我也没多想,就说了地址,让对方快来。”
老姚将女孩扶进房间,床上放着她的长裤和上衣,他把女孩安置到床上,盖好被子。
“这时我才看清,女的身高1.6米左右,脸挺长的。”老姚说。
不一会,手机又响了,还是刚才那个号码。老姚又接了:“我这才知道对方是110民警,他们向我确认房间号码,跟着就上楼来了。”
七八名警察走进房间,老姚将基本情况告诉了他们。这时,女孩仿佛有点醒过来了,翻身爬起来。
“民警问,刚才报案的那个是不是她。女孩点点头,然后低声问,这里有女警官吗?民警又问她,是不是有人对她做了什么。女孩低头说她被强奸了。”
这番对话,让老姚的脑袋一下子炸开了。他把事情串了起来:女孩被3个男人侮辱了,她先用手机打电话报了警,随后就瘫在房门口,刚好他经过,后面两个警方打来的电话都被他接到了。
大堂:一个人开房4个人入住
酒店的住房记录显示,417房间是一名男子卢某用身份证开的房,入住时间在7点半到8点之间。
“卢某是独自来订房的。”酒店负责人余总介绍,当时,卢某还为了房价与前台争论过。
老姚证实了这一点:“他要求给他个‘金会员价’,再便宜200元。但根据我们的记录,卢某只在去年刚开张时来过一次,根本达不到金会员的资格。”
订好房后卢某没有上楼,而是转身出了酒店。之后4个人是何时进酒店的,酒店方面表示“记不清了”。
老姚回忆,在他发现女孩的前几分钟,在楼道里看到3名男子离开,“其中两人穿着红色短袖衫,一个高两个矮。”
根据酒店规定,在订房时如有一人以上入住,需要同时出示入住者的身份证,但当晚卢某来订房时只登记了自己的身份证,酒店为何还让4人同时入住呢?
对此,酒店负责人表示,这一点的确是疏忽,在客人入住前没有确认人数登记身份证。
昨天记者前去开房时,已被要求所有入住者出示身份证了。
建设局:嫌疑人是普通职员
那这3名男子到底是不是局长和经理呢?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绍兴市新昌县建设局和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昌县建设局办公室一位李姓主任介绍,当地是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但涉案人之一的俞某,不是什么局长,是建设局一家下属企业——建房合作社的普通职员,今年40岁左右。
“建房合作社属于拆迁办,并不是我们的下属部门,连工资也不是由我们建设局发的。”李主任说。
他表示,事发后公安机关没有直接通知建设局,因为建房合作社不是直属部门,俞某平时的表现他也不太清楚。
坊间有说法,事情出来后,俞某的家人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妻子提出离婚。
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的确听说了这么一回事,但涉案人卢某也不是公司正式员工。
“他的项目是挂靠到我们公司的,去年已经结束,如今他与公司已经没有项目上的往来,所以他现在在哪里做,具体情况怎么样,我们并不清楚。”公司总裁王某说。
一个是建设局下属单位,一个是建设集团的项目经理,俞某与卢某平时有没什么工作联系呢?
“据我们了解,他们工作上不会有任何联系,应该是私底下认识的。”王总说。
警方:强奸还是轮奸还在调查
随后,记者来到新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与教导处两位负责人,讲述了案件经过。
“女孩叫刘琳(化名),宁波某大学应届毕业生。4月24日晚11点半左右,我们接到报警,她称自己在柏星假日酒店被3名男子强奸。我们赶到现场时,酒店保安已经发现了受害人,陪同在旁。”
警方连夜查案,很快查到3名男子的姓名和家庭住址,25日凌晨将3人抓获。
直到当天下午两点多,审讯才告一段落。目前,3名嫌疑人以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当事人交代,他们6点多开始吃饭,期间女孩喝了不少酒。饭局一直持续到7点多。事后,女孩被带到酒店强奸,这点我们已经证实。但他们到底是为什么坐到一起喝酒,到底是谁强奸她的,有几个人参与了强奸,目前还在调查中。女孩在嫌疑人离开后报的警。我们在酒店见到她的时候,她的状态不是很好,没有完全清醒,对一些细节也记不大清楚了。”
“有一点肯定,并没有政府公务人员参与案件。”警方表示,因为案子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不便透露嫌疑人的信息。“但可以肯定地说,俞某不是建设局什么官员,卢某也不是阳光房产公司的总经理,另一嫌疑人陈某也不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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