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前两天去看房,户型、小区环境感觉都不错。快下单的时候,听到了火车的“隆隆”声。原来离小区不到300米的地方有条铁轨,以前没注意到,售楼小姐也没有丝毫提及。
“售楼小姐难道没有义务告诉我那条铁轨的情况吗?”小雯很气愤,如果当时没有火车经过呢?
按现在的法律条文规定,售楼小姐确实没有义务。但以后情况就不同了。
昨天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提出,“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明示所销售住宅所在地的声音环境状况。”
昨天提交审议的还有《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等。
房子周边吵不吵?有多吵?
开发商有义务告诉买房人
开发商明明知道房子周边环境很吵,却不告诉你。等你发现了,却没办法跟开发商理论,因为合同里一般不会提到这一条……
市法制办说,这类纠纷非常多,所以要对开发商进行规定。北京已经在这么操作了。
提供声音环境状况的信息,对开发商来说并不麻烦。因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包括声环境状况)有较为完整的描述,开发商是可以作出明示的。
但也有人提出,开发商提供不了这个数字。因为环境是会变化的,比如有时候政府调整了住宅小区周边的环境,这样声音状况与原来的环评结果就不一致了。
经过一番讨论,最后市长蔡奇表态说,这个规定的措辞可能需要再斟酌、研究。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在民宅销售时,要防止他(开发商)明明知道有噪音污染,但不告知买房人。”
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
装修产生噪音最高罚款1000元
目前施行的噪声管理条例,只是粗略规定“夜间”不能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作业。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很细致地提出,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如果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违反规定的,可能被处以100-1000元罚款。
对此,参加会议的市政协委员陈昕其还建议,能不能星期六、星期天不要装修,不然在家电话都没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