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3日讯
“东阳法官办案真是仔细,让人感动。”昨天,家住东阳市某小区的王大爷说,在法官的调解下,他的一起遗赠抚养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今年4月中旬,东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要求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纠纷。81岁的未婚孤寡老人王大爷诉请法院判令解除与被告徐某夫妇的一纸协议。原来,2005年的时候,王大爷考虑年事已高,得安排一下自己的晚年。后经人介绍,他与在东阳的龙游籍徐某夫妇相识,双方经过商谈,自愿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徐某夫妇抚养王大爷,王大爷在去世后将其房产遗赠给徐某夫妇。后因履行过程中有些小摩擦,王大爷认为徐某夫妇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还在一起失窃案中向派出所报称系徐某夫妇所为,甚至怀疑徐某夫妇想为了房产加害于他。而徐某夫妇则认为一直尽心地抚养、照顾着王大爷,住也住一起,每月生活费500元也在给,王大爷这样纯属无理取闹。
面对这样一起案件,徐文龙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各自陈述,并三次赶往王大爷所在小区对纠纷起因、经过及双方几年来的共同生活情况等作了调查访问,了解到原告其实是想去敬老院生活才想解除协议,被告也无明显的违约行为。掌握案件背景和矛盾症结后,徐法官采取分头调解法,调解中充分顾及了原告想换个环境度晚年的念想、被告几年如一日的付出和经济能力及双方基于协议而产生的社会互助需要,最终成功使得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承担原告到敬老院居住养老的一切费用,其他权利义务基本按原先协议确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