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老沈在奉化溪口住了一辈子。15年前,他在康岭村盖了房子,本想和老伴安安静静地安度晚年。可4年前,家旁边的甬金高速公路一通车,老沈的好日子算是结束了。
车辆川流不息,老沈受不了那噪声,一年四季关着窗。67岁了,夜里根本睡不好,老沈精神越来越差。
几个月前,他忍无可忍,把宁波剡界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公路公司”及“指挥部”)一并告上法庭。昨天,案件第二次开庭审理。
高速通车后村民不敢开窗
1994年,老沈在奉化溪口康岭村菜场旁买了一块房屋地基,造了一栋砖混结构的四层房屋,一直居住至今。
2005年底,一旁的甬金高速公路通车了。老沈“受罪”的日子,也就开始了。
高速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谁都知道,那噪声很大。老沈和老伴年纪大了。老人家睡眠不好,这一来,更是睡不香了。
2007年8月,在居民们再三要求下,高速公路康岭村路段两旁被装上隔音屏风,但噪声依然超标。
去年12月30日,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在老沈房屋周围设立了3个噪声监测点。监测报告显示,夜间噪声污染严重超标。
后来,老沈联合14户人家,把公路公司及指挥部告上法庭。
两家单位法庭上喊“冤”
昨天上午,案件在奉化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老沈的代理律师说,15户人家的房屋与甬金高速公路的距离都在30米内。近的只有7米多,远的也不过20多米。“公路30米内的房屋,当初就该拆迁的。”
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公路公司和指挥部两家单位,说村民们告错了对象。
公路公司认为,他们不拥有甬金高速的所有权,也不是噪音的排放者,没理由赔偿。而且,公司已经在2007年安装了隔音屏风。公司只是经营者,不应受牵连。公路是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
建设指挥部也有自己的理由。他们不是高速公路的经营单位,也不是产权单位,不是路政的管理单位,更不是实施单位。指挥部无权实施整改。既然养护、收费是公路公司在搞,噪音问题也理应由他们承担。
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