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7日电(记者 裘立华)温州永嘉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原中国农业银行永嘉瓯北分理处主办会计吴某贪污2360329.82元做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决定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这是迄今为止永嘉查处国有银行工作人员涉嫌金额最大的一起腐败案件。经审理查明,2002年8月17日开始,吴某通过伪造假借方传票、储蓄凭条、伪造汇票、内部往来划借凭证、或直接划拨当日存贷款余额等方式,将银行资金划拨到自己事先利用虚假人或他人名义开设的账户内,然后将钱取出用于归还因赌博欠下的巨额债务、购买钻石、手表等生活奢侈品和生活享乐。
仅两个月时间内,吴某疯狂作案9次,最大一起竟达78万元,涉案总金额达到236万元。直到听闻上级单位将要来查账,急忙编造借口请假离开,携带90多万现金踏上了逃亡之路。
自吴某潜逃后,在6年时间里,永嘉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前后两任检察长亲自指导专案组办案,搜集吴某的一切相关信息,安排警力专门负责追逃工作。2009年1月1日凌晨,在云南机场公安局的配合下,抓获潜逃6年之久的特大贪污犯吴某,随后押解回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