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6月17日讯(通讯员 戴雯雯)一本复印发票、一个假公章,来自安徽的姚某的生财之道不仅没有让他致富,还将他送进了监狱。
姚某在温州一鸣食品有限公司打工期间,因为多次收了客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而丢了工作,心有不甘的姚某临走时偷偷带走了公司的一本家庭奶订单。2009年1月1日,姚某携带一本复印的发票和假公章,冒充温州一鸣食品有限公司的订奶员工(业务员),以订购牛奶的方式,骗取了订奶户黄某现金560元。轻易就得手后,尝到甜头的姚某一发不可收拾,在2009年1月至2月之间,以同样的方式在温州瓯海、龙湾、乐清等地疯狂作案14次,共骗取他人现金5700元左右。
温州瓯海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多次作案,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部分赃款已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 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2月19日起至2009年10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已追回的赃款1900元发还各被害人,被告人姚某继续退赔各被害人赃款合计3 7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