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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建设局副局长接过群众投诉材料当面扔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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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一帆 绘

  延伸阅读:嘉兴贵族楼盘丽池家园遭遇“质量门” 谁之过?

       嘉兴建设局副局长扔投诉材料?政府部门首度回应详情

   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网友unbeatful发帖说:“我们小区(嘉兴丽池庄园)内有80多位业主因质量问题欲起诉房产公司,但是他们委托的律师在取证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政府相关部门始终不配合律师取证,建设局一副局长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将反映问题的材料扔出了办公室。”

  歡子:这“官”跟“商”是啥关系啊?

  Kingbox:少见多怪。房地产改革给了钱权交易一个合法的平台。

  Champel:市场化是对的,可惜没有法治护航。

  哈七八搭:这位副局长值得表扬——钱途无量。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位业主王先生,他确认了此事。7月2日,丽池庄园部分业主和律师前往嘉兴市相关部门取证。在嘉兴市建设局找到了分管副局长郑成良,希望查阅丽池庄园在建设部门的备案资料,但是遭到了拒绝。随后,律师向这位副局长递交了一份由80多位业主共同拟写的投诉材料,但是这位副局长无论如何不肯接,眼看实在推托不掉,他竟然在接过后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扔到了办公室门外的地上。

  “从那天对话的情形看,他不接材料应该是在回避限时处理的规定,因为没有受理就不需要处理了。”王先生猜想。不过业主们也有应对办法,他们用摄像机拍下了递交材料的一幕,律师称此举可以证明材料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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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人 于2009-09-25 18:46 发表评论:

  为什么在嘉兴最繁华的街区华庭街这拿大的公司,还存在国庆国定假日加班算义务的呢快六年了都是没有加班工作啊,还说的好听主管级主任级经理级的以上没有加班工作没有调休算义务,什麽叫义务我们都是不情愿的工资那么低还要义务加班,说什麽要做就做不做可以走人这算什麽啊。这个劳动局管吗?


网友: 于2009-09-18 13:41 发表评论:

  改查这为副局长,应该先下课再查。


网友: 于2009-07-27 15:48 发表评论:

  我接触过这位局长,还是一个不错的、为人谨慎、做事细心的人,可惜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有时也是激烈,他为什么不接,原因按程序不是由他来接,你律师非要人家接,这又算什么?


网友:民 于2009-07-22 07:02 发表评论:

  德荣同志做何感想?!


网友:无名 于2009-07-22 04:38 发表评论:

  加兴的劳动局也有问题,我就吃过这种气!!!11


网友:哀,中国完了 于2009-07-21 09:02 发表评论:

  真是好官那,共产党中的典范。他体现了共产党的职业精神,和对人民的态度,还有共产党的为官之道!


网友: 于2009-07-13 07:29 发表评论:

  这种人该好好查一下;太过份了。


网友: 于2009-07-12 12:31 发表评论:

  现在的公务员们动不动就说投诉人录音录像,其实他们根本不用说,只要说话办事真诚待人.被录了,也许更提高你们亲民的形象.怕什么怕?只怕是朝南坐惯了,狠话放多了.百姓就是无理的刁民吧. 建设局常常帮开发商修改备案情况的.因为本来就可以改的嘛,但是每次修改都是帮开发商的忙,业主的利益嘛,大大小小只要与已无关就不管了!我说的事绝对有根据.


网友: 于2009-07-12 12:23 发表评论:

  问一个问题,群众向建设局投诉,一般规定在多少天内回复?


网友: 于2009-07-12 12:17 发表评论:

  这里的人,分二类,一类是真正的网友,说点看不过去的事.一类的公务员的关系,说老百姓动不动起哄.


网友: 于2009-07-12 12:17 发表评论:

  这里的人,分二类,一类是真正的网友,说点看不过去的事.一类的公务员的关系,说老百姓动不动起哄.


网友: 于2009-07-12 12:04 发表评论:

  其实不管是真是假,这世界上老百姓做事也不会无端生事.建设局对于一般的投诉内心世界基本是向着开发商的.因为开发商房产商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虽然这些衣食父母也搞点让他们进局子的名堂.终究是抵不过利益的诱惑.


网友: 于2009-07-11 23:31 发表评论:

  这位副局长可能是嘉兴的太子党,应该给他去扫垃圾,现在的公务员到底有没有为人民服务。真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网友:于森律师 于2009-07-11 22:21 发表评论:

  于森律师话说嘉兴建委某局长扔律师材料事件真相

  偶然打开电脑不经意间发现网上正在热议浙江嘉兴市建委某局长扔律师提交材料事件,报道颇多,但是很多报道失实,于森律师作为丽池庄园案件的承办律师,亲历整个经过,针对众多失实的报道不得不说案件事实的真相。调查取证

  2009年6月份,于森律师接受浙江嘉兴市丽池庄园业主的委托,担任众业主的代理人,代理丽池庄园众业主与嘉兴兴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接受委托后,根据案情需要,于森律师与办案律师展开调查取证,自2009年6月19日开始至7月2日,分别去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嘉兴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兴市规划和建设局、嘉兴市国土局、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嘉兴市人防办、嘉兴市消防支队、嘉兴市环保局等部门,涉及十几个部门,主要围绕政府主管机关于丽池庄园的规划、建设、土地取得、房屋销售许可、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市政工程验收等情况的许可、备案情况,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再次出现,政府主管机关极尽其能事:或推、或拖、或赖、或讲领导不在不让查、或说办事人员不在不能查、或说资料已经移交不可查、或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查不到、或讲去开发商处去查、或讲已将公开,理由种种,结果只有一个:不能查。十几天往返于这十几个部门之间,调查几乎没有进展,接待人员几乎不用我们再出示《律师证》和《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用政府官员的话说都认识了,不用出示律师证表明身份,甚至某副局长戏说和律师成了朋友,当我们要求他们以朋友身份帮忙出示材料时,他们便只是拒绝,这是什么朋友呀。《律师法》在他们面前那么苍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完全不能得以实现。不能不让我们考虑政府机关拒绝提供材料的表象下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可公开的秘密。只要思想不滑坡,律师能用的法律肯定很多,律师面对政府机关不提供材料的情况,果断制定新的方案: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机关公开与丽池庄园有关的许可和备案信息,于是才有建委某局长的扔材料事件。建委某局长扔材料的真相

  7月2日,于森律师与刘宏国律师和业主一起来到嘉兴市规划和建设委员会,经律师与建委办公室李主任联系,说明来调查取证和递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书》,李主任当时电话联系郑戚良副局长,让我们去找郑局长谈此事,于是,我们来到郑戚良副局长办公室,出示《律师证》和《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要求书面出示嘉兴兴城置业开发的丽池庄园的如下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图,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容积率计算确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郑局长看后讲不能出示,后虽经律师多次与其讲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该公开并出示,郑局长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在此情况下,于森律师与刘律师当面提交《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上述信息的书面材料,郑局长拒收,并讲我们把材料放到他办公桌他也不收,提交完毕后,我们转身离开郑局长办公室,郑局长抓着我们提供的材料跟了出来,在其办公室门外将材料扔在地上,当面说他们拒收,让我们自己看,随后郑局长关了办公室的门。这就是郑局长扔材料的经过和真相。我们当天当面给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嘉兴市人防办、嘉兴市环保局书面提交《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书》,并用特快专递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书》专递给上述政府部门,根据条例规定,若十五个工作日得不到书面答复,我们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部分媒体报道错误

  于森律师作为丽池庄园案件的承办律师和郑局长扔材料的亲历者,已经说明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嘉兴市建委党委、市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组成立的调查组关于事实真相的调查和报道失实,希望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说出事实真相,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不用偏袒、不用推卸,让有错者勇于承担起责任。《中国新闻网》 、《新民网》 、《人民网》等网站部分报道错误,如报道是秦兵律师前往嘉兴市相关部门取证,实际上是于森律师和刘宏国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希望上述网站及时改正,并公开道歉。否则,于森律师会以歪曲事实、错误报道为由对上述网站提起诉讼。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com


网友: 于2009-07-11 13:26 发表评论:

  沈一帆你是画假专画假画!太有财了!!!


网友: 于2009-07-11 13:24 发表评论:

  新华社杭州7月10日电(记者黄深钢余靖静)没有料到,记者一句"你现在感受到压力吗?"的提问,让已参加工作18年的郑戚良顿时红了眼眶,语音几度哽咽。

  郑戚良是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嘉兴市建委)下属的规划管理局副局长。7月6日,部分网络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浙江80购房户维权,投诉材料被建设局副局长扔出门》的报道。文中说,7月2日,"嘉兴市建设局副局长郑成良"将群众的"投诉材料"扔到办公室门外。此事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有网友谴责说,应该把这样的"扔群众投诉材料的副局长扔出公务员队伍。"

  报道中的"建设局副局长郑成良",也就是现实中的郑戚良,一夜之间成为众人指责的对象。

  嘉兴市建委纪检部门也迅速对"扔材料"新闻做出回应。7月8日,嘉兴市建委纪检组公开发表的调查通报则显示,"新闻报道与事实情况有较大出入"。

  据该纪检部门通报,7月2日,律师于森、刘宏国等三人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书》来到市建委规划管理局,要求查阅丽池庄园有关规划审批、竣工验收等情况。由于规划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外出开会。于是,律师找到了规划管理局副局长郑戚良(媒体报道的"建设局副局长郑成良")。

  这份通报显示,郑戚良并没有"将投诉材料扔出办公室",而是反复劝说其应该去找直接负责部门无果,来访律师又强行留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书》的情况下,口头表示要"放在地上",但最后仍将材料收下并转交有关单位。

  通报同时指出,郑戚良当时只收到一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书》",并没有所谓的"群众投诉材料"。而且,郑戚良作为建委下属二级局的副局长,只分管规划设计和编制,并不分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9日,新华社记者在嘉兴市建委专访了事件的当事人郑戚良。他在确认了纪检组通报的真实性后,谈及不实新闻造成的压力时,忍不住黯然泪下。“如果我当时收下来,也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的做法欠妥当。”郑戚良说,他当时并没意识到对方有人在用针孔摄像机偷录,在反复解释无效,对方执意要留下申请书的情况下,他才说,要把材料“放在地上”。

  记者在网上看到由两名律师拍摄的视频片断,其中没有画面显示郑戚良有扔材料的举动。

  记者了解到,嘉兴市建委建立调查组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尽管媒体有不实报道,但郑戚良在接待来访人员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言辞的行为,嘉兴市建委党委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

  根据嘉兴市建委的分工,其下属经济开发区分局直接负责"丽池庄园"的规划审批和验收等工作。局长金智勇告诉记者,7月3日,两名律师曾到分局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我从来没有对他们说拒绝提供材料",金智勇告诉记者,他答复对方说,一方面搜集材料需要时间,另外,律师应该通过检察院、法院来调取相关资料,或者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才能给。

  9日下午15时许,记者还打通了当事律师于森、刘宏国的电话争取采访,但接听者是一名女士,她称两位律师正忙,会考虑接受记者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没有对方进一步消息。


网友: 于2009-07-11 08:19 发表评论:

  这个是人民当家的法治社会吗?


网友: 于2009-07-10 15:29 发表评论:

  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书》还是〝群众投诉材料〞,报道失真!太不负责了!应公开道谦!


网友:逆帆 于2009-07-10 14:48 发表评论:

  沈一帆你专会画假画,把清官给冤枉了!!!


网友: 于2009-07-10 14:30 发表评论:

  沈一帆你是画假


网友: 于2009-07-10 13:16 发表评论:

  这里有很多为这个副局长说好话的人


网友:明天 于2009-07-10 12:45 发表评论:

  什么都不信不行,什么都信也不行,关键得思考。一件事有这么多版本,就有问题了,不说有幕后操纵,但肯定另有所图。现在某些人的心态必是出了些毛病,也不是听得多了抑或看得多了,更有可能是自己也参与得多了,动不动就把一件本不生动的事描绘得有声有色,进而煽动,进而蛊惑,进而借机整人,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味道,然而你真要把他的目的拿出来晒晒,也未必是上得了台面见得了人的。眼下是有腐败,是有政府公信力下降的现象,但也不能就此推断公务员打个喷嚏也能跟腐败挂上钩,一则太敏感,二则也没必要,倒是写文章的人应该具备起码的德性,不要随意泼脏水,天下文章不是你一人会写,文人无品,最终会遭报应的。


网友:豹子头 于2009-07-10 09:07 发表评论:

  建设局不接投诉材料不奇怪,在嘉兴就是这样。本人署名向市纪委举报某单位商业贿赂和贪污案件,涉及金额上千万元,已经明确的达340多万元,有第一手资料一百多页。同时还向市纪委书记多次写信,拖了一年多,在本人又多次向市纪委书打电话询问的情况下,市纪委带区检察院的人回答说这是行业习惯,检察院没有能力也无权追究。纪委和检察院这些反腐职能单位都是这样,别说政府部门了。


网友: 于2009-07-09 23:12 发表评论:

  这个部门的人全国都一样


网友: 于2009-07-09 20:23 发表评论:

  上面派人下来经过严密的调查以后终于得出结果了,事件的真相就是一个长得很像局长的临时工冒充局长大人干的.............


网友: 于2009-07-09 12:57 发表评论:

  作为这个层面的领导,不可能如此直截了当地“扔资料”,定有原由!!


网友: 于2009-07-09 11:18 发表评论:

  建议新闻媒体好好审核把关,别见风就是雨,什么乱七八糟的帖子都发。千万别让老百姓对新闻媒体仅有的一点信任感也搞没了。


网友: 于2009-07-09 10:08 发表评论:

  已经看了浙江在线有关政府部门的回应,网友unbeatful发表的帖子存在相当部分的不准确,有煽动之嫌.网络在当今社会发挥的作用是越来越大,但如果不适当地利用广大网民的善良,最终是要被网民唾弃的.


网友: 于2009-07-09 09:49 发表评论:

  你们做网站的给我搞搞清楚,别什么帖子都发,郑局长是个好人,你们调查清楚没,是不是去投诉的人说话太过分、或者太过激?我在嘉兴这么多年,没看到比他还清的官,你看过那个局长还开个少几万元的北斗星车的。为人平和,从没官架子,你们小心把清官给冤枉了


网友:老百姓 于2009-07-09 01:43 发表评论:

  作威作福的官员!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


网友:QWE 于2009-07-08 22:51 发表评论:

  应该立即清理干部队伍


网友:糊涂 于2009-07-08 22:31 发表评论:

  调查啥呀,先发了再说。。。


网友:tiger 于2009-07-08 21:50 发表评论:

  此乃开发商所养脏熬之新品种,名曰:官熬!


网友: 于2009-07-08 19:51 发表评论:

  naive……是建委规划局副局长郑戚良……麻烦你们先调查清楚再发文


网友: 于2009-07-08 18:33 发表评论:

  名利的社会,完了


网友: 于2009-07-08 18:05 发表评论:

  现在这种事太常见,官和奸商互相勾结,见怪不怪.


网友: 于2009-07-08 17:40 发表评论:

  这就是共产党的官员吗,要给他查一下,有没有受贿


网友: 于2009-07-08 17:37 发表评论:

  操,还审核啥呢?官官相护!


网友: 于2009-07-08 17:34 发表评论:

  我觉得有涉嫌抄作的成份,该副局长对事情的应对处理也太没水平啦,有事不用躲嘛!但嘉兴可能是存在少数部门领导与老板关系特殊的情况!


网友: 于2009-07-08 17:28 发表评论:

  视频发出来看一下


网友: 于2009-07-08 16:57 发表评论:

  这个局长肯定有靠山,不然是不敢这样的


网友: 于2009-07-08 16:47 发表评论:

  把这个鸟人人肉搜索一下


网友: 于2009-07-08 16:35 发表评论:

  就这种人也配当建设局副局长?我看这鸟人比周久耕还要周久耕!什么东西!


网友:zhou 于2009-07-08 16:30 发表评论:

  这还是官员吗?


网友: 于2009-07-08 15:47 发表评论:

  查一查同开发商什么关系


网友: 于2009-07-08 15:43 发表评论:

  这种人也配做党的建设局副局长,晕,,,,,,,,,,,,,给党丢脸


网友:4 于2009-07-08 15:24 发表评论:

  官商勾结


网友: 于2009-07-08 13:59 发表评论:

  这太离谱了!


网友:佩服 于2009-07-08 13:54 发表评论:

  比逯军牛多了!人家只是口头说,这位干脆行动来!


网友: 于2009-07-08 12:51 发表评论:

  这样的官不为民办事,撤了才对.


网友: 于2009-07-08 12:50 发表评论:

  这样的官员还能为人民服务吗


网友: 于2009-07-08 12:28 发表评论:

  当官不为钱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网友: 于2009-07-08 12:24 发表评论:

  请核实这位副局长的名字!


网友:111 于2009-07-08 12:13 发表评论:

  加兴,官商勾结严重!特别是建设系统。


网友: 于2009-07-08 12:11 发表评论:

  md,丢嘉兴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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