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19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这部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将在校大学生纳入该市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杭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根据规定,参保范围和对象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在杭就读的港澳台地区学生也一并纳入参保范围。
目前,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全日制高校共有53所,在校学生41.51万人。其中省部属高校46所,在校学生36.1万人;市属高校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
从杭州市有关部门前期的调研情况看,目前大学生的大病住院医疗报销比例高校之间差别较大,低的仅为20%,高的通过商业保险可达90%。同时,不同商业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差异较大。可以说,无论是公费医疗还是商业保险,还无法减轻患有大病、重病学生的经济负担。
根据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建议,大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本市中小学生的报销比例一致,并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本市中小学生保险和商业保险均设有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杭州市参加城居医保的中小学生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其符合医保开支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在70%-80%之间。
考虑到大学生这一特殊人群,其经济来源有限,杭州市规定,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对困难大学生的认定,以县和县级以上机关证明为标准,对大学生医保费用进行全额补贴。
据了解,参保的大学生就医不实行定点管理,可在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医务室,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此外,大学生在杭就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至毕业,就读期间连续参加城居医保的年限,将与其毕业后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