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充分挖掘“黄帝文化”、“婺剧文化”等本土特色文化资源,通过实施文化产业促进工程,全力打造文化产业多元化、品牌化和文化旅游一体化,实现了“兴创文化产业富民”的梦想。
文化产业多元化。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缙云县剧团企业率先从国有、集体向民营转变,打响演出文化产业多元化的第一枪。经过优胜劣汰,目前形成了30多个具有相当设备规模和艺术水平的演出剧团,演艺人员达1500多人。这些民间职业剧团以联办、家庭合办或个人独资兴办等形式,奉行“四自方针”(即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坚持“四以原则”(即以农村为生存天地、以演出为根本任务、以观众为服务对象、以效益为主要目标),常年在浙江、福建、江西3省50多个县(市、区)的广大农村演出,总收入达5000多万元,走出了一条在演出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的成功之路。在缙云的很多村子里,民营剧团就相当于一个企业,在那里,农业产值、工业产值与唱戏总收入,已是三分天下。剧团发展的同时,影响和带动了全县娱乐、音像、印刷、旅游、体育培训、工艺美术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民间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高涨,掀起了多渠道投资开发文化产业的热潮。目前,我县有文化企业400多家,场地近10万平方米,文化产业总投资达3亿元。
文化产业品牌化。以文化创品牌、借助历史名人提升文化品位已成为缙云县文化产业的经营战略。仙都山水神秀,有“九曲练溪,十里画廊”的美景,有“天下第一笋”之称的鼎湖峰,有源远流长的黄帝文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自1998年举办首次公祭黄帝典礼以来,每年清明节举行民祭,重阳节举行公祭,并以公祭黄帝典礼为重点,举办黄帝文化学术研讨会、民间艺术表演、经贸洽谈会等经济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突显黄帝文化的深厚内涵,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推介缙云。2006年,公祭轩辕黄帝大典首次升格为市级,规模更大,影响更广。2009年,中国仙都海峡两岸共祭轩辕黄帝大典在仙都黄帝祠宇隆重举行,构筑了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同时,不断加强缙云旅游业的宣传力度,树立仙都鲜明独特的旅游形象,通过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向国内外观众展示了仙都秀丽的自然风光,提升仙都的对外知名度,打响“黄帝文化”品牌,确立仙都作为我国南方黄帝文化辐射中心和黄帝祭祀中心的地位。
文化旅游一体化。缙云县仙都景区是缙云县的主景区,国家首批4A级旅游区,总面积166、2平方公里,黄帝祠宇、仙都摩崖题记(国家文保单位)、“河阳民居”(省文保单位)、“鼎湖峰”等景点和文物古迹闻名遐迩,“仙都独峰书院”为宋代儒学大师朱熹的讲学场所,时称宋元八大书院之一。缙云县审时度势,把最好的文化放到最美的山水中去,推动旅游与文化更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含量,提出了“游在仙都、学在缙云”的口号,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全力把缙云建成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后花园”。为此,全县在文化、文物和古迹上做优文章,在仙都自然资源利用上做足文章,在旅游文化上做强文章,推出了“黄帝文化”、“石头文化”、“古民居文化”、“耕读文化”等特色旅游项目,不断丰富缙云文化产业内涵,实现缙云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2008年,全县共接待国内旅游者237.17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1.1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9.9%和34.0%。2009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县共接待旅游者83025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2.5%,实现旅游收入3736.13万元。同时,科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鼓励广大农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依托成熟旅游景区点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如阳弄村“仙都公社·千年古寨”原生态古村落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原生态乡村特色休闲体验旅游设施,全力打造“华东第一乡村旅游特色景点”。岩下石头村总投资1000万元,以古朴的石头屋和纯朴的民俗风情为特色,打造写生、体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