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驴”那些事……●杭州、郑州:百姓强烈呼吁电驴限速
2008年,杭州市推出了管理新政,对电动车设计时速,限速器设置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年,郑州市人大会议上也通过相似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市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受到市民力挺。
此外,包括长沙、嘉兴、武汉等城市也已纷纷出台措施限制电动车的行驶速度。
这些政策出台后,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支持:电动车速度过快,是“无声的马路杀手”,政府出台限速规定非常有必要。
不过,如何认定超速的电动车和进行处罚,真正落实政策,各地还在摸索中。
●广州:三年前已禁止“电驴”上路
2006年11月,广东省政府批准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随后,在11月中旬开始,广州执行这一决定,从11月中旬至月底为半个月“教育期”,从12月1日开始,违规上路者将一律被扣车、罚款甚至拘留。
据广州市有关部门称,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是因为不安全,其次是影响交通的畅通。该市也成为继珠海、福州等市后又一个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城市。此后,东莞等城市也陆续推行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温州:生产超速电动车一厂家赔了4万多
温州乐清法院的这个判决,值得众多电动车生产厂家认真看一看。
去年的4月13日,小潘骑着电动车,因为超过了安全车速,不幸坠河身亡。其家人认为温岭的这家电动车生产商将车速设计过快,需承担部分责任,于是向乐清法院起诉了厂家,要求相关赔偿。
经鉴定,小潘骑的这辆电动车的最高设计时速已远超20公里/小时。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电动车厂家因生产电动车没有设置合理的限速而要赔偿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