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就“8·4”交通肇事案举行第二次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最新的调查进展情况,并公布了当晚的部分监控录像。
肇事车确认超速,
事发地距斑马线10米左右
魏志刚驾驶着保时捷凯宴撞人时的车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他们都是机动车驾驶员,其中一人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60公里/小时)。
到底车速有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昨天上午,已经有来自北京等地的专家对事故车辆、现场进行勘查研究。
通报还表示,经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横穿马路时,是在距离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的。
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昨天已经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魏志刚。
保时捷上坐着几个人?
违法次数有多少?
另外,对于不少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解答。有人说,保时捷车上好像坐着3个人?交警确认,肇事车内,总共2人,1人为驾车肇事者魏志刚,另1人为魏的女友范某某。
对于浙A892E9这辆保时捷的交通违法记录问题,交警回应: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共发生14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11次已处理,未处理的有3次(也即本报8月5日刊登的那3次)。
通报完毕,现场还播放当时事故现场的部分视频。公安部门表示,尽管现场有几段视频,不过比较有价值的是2段。其中一段监控录像显示,8月4日21时25分19秒(此为监控系统时间,笔者注),一名女孩出现在画面,沿着莫干山路西侧(广电厅门口)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走。她的左手边有一个白色的挎包,一边走,她还把挎包换到了右手,此时,她所处的位置,已经过了莫干山路那条爱心斑马线。21时25分42秒,女孩走出画面,离斑马线越来越远。经亲属辨认,这名女孩就是马芳芳。
21时26分11秒,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车和私家车突然停在斑马线上。广电厅门口停着的两部轿车上,两人同时从车内出来往马路上看去。这说明,前方有突发事件发生。
公布的第二份录像监控,也从另外角度,显示这一情况。但遗憾的是,监控没有拍到撞人的全过程。公安部门说,视频反映的内容,与现场勘查,证人证言情况相符。
通报说,经过前晚的大力整治,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仍未受到震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顶风违法。公安部门也要借此告诫执迷不悟者,继续顶风违法,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和舆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