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浙江省2010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从今天起至9月10日,公民可以直接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提出立法建议。
从2004年起,浙江省已连续6年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反应,以来电来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职工维权、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可行的立法建议。
此次征集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坚持需要与可行性相结合,把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立法的重点,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把收到的所有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意见较为集中,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建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一是将书面建议寄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杭州市仁谐路1号,邮编310025)或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杭州市省府路1号,邮编310025)。
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fgwb@zjrd.gov.cn,或者sfzbsbc@zj.gov.cn。
三是登录“地方立法网”、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