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困难,鄞州区对他们调整了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具体补助额由原来的月补助500元调整为800元。
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或城镇零就业家庭条件之一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均可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申请临时生活补助。补助须由大中专毕业生本人申请,最长可领取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