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14日电(记者 方列)记者14日从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浙江省自实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以来,一周内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3429起,因醉酒驾驶拘留210人,其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抄告同级纪委的15人。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从15日起,全国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公安部要求各地对酒后驾驶的坚决实行“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介绍,浙江省从8月7日起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截至8月13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3429起,醉酒驾驶405起,因醉酒驾驶拘留210人,其余醉酒人员正在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其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抄告同级纪委的15人。
郑兴军指出,在全省如此大规模的高压严管态势下,每天查处的酒后驾驶仍有400多起,足以说明酒后驾驶在现实生活中是个顽症、多发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依靠法律手段,严肃处理,要对酒后驾驶坚持“零容忍”,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