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17日,因为涉嫌非法拘禁,阿华等4人站在了上城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
4个人被带出的时候,目光一致,齐刷刷地往旁听席上看,那里坐着他们的亲朋好友。
跟着,4个人像是约好似的,一起露出笑容,朝朋友挤眉弄眼。法警按住他们的肩膀,让他们转过身子,一字排开站好。
“后面看这四个人还真像,哈哈。”旁听席上一个男子笑出了声,被法警制止。
“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和事情经过,有没有异议?”法官问。
“没有异议,但是,我本意不是想拘禁他,我只是要回我应得的钱而已。”阿华讲述了事情经过:
“老王是我的朋友,欠了我36万元钱,他一直躲在外面不肯还钱。
2008年6月29日,我听说他回来了,就打电话给我的朋友白爷,让他叫了农民工帮我去要债。
白爷是个包工头,他就在他的工地上叫了6个农民工来帮我。
晚上11点左右,在上城区解放路西湖金座大酒店门口,我看到老王,就叫那几个农民工把他强拉到车里,关在某旅馆内,要他还我钱。
关了两天后,老王想爬窗户逃走,被看管的农民工发现了,他们言语发生冲突后,就动手打了老王,还用开水烫他。
当时我不在场,这些是他们事后告诉我的。
我知道后,马上带老王去医院看病了。”
“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我不懂法,不知道这样是犯罪。”阿华不断为自己辩解,“我只是想要回欠我的钱。”
同时,作为6个农民工的老板,白爷也站在了被告席上,罪名也是非法拘禁。
“我什么都不知道的,也没参与这件事。”白爷将事情推脱得一干二净。
“事后,你有没有分到要债的酬劳?”公诉人问他。
“嗯——”白爷顿了一下,“理论上,没有!”
“什么叫理论上没有?”
“是这样的。”白爷说:那天,我借给翁(此案中另一名被告人)1万,翁自己又拿1万,一共2万借给了阿华。后来,阿华给了我2万元酬劳,叫我跟翁分,于是,我又给翁1万。
白爷刚说完,旁听席上就笑了起来。
法官连叫两声“安静”。
“照你这么说,你岂不是一分钱没拿到?”公诉人问白爷。
白爷低头,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那,好像也不是。”
旁听席上,白爷的几个朋友又笑成一片,法警下来制止了他们。
公诉方:四被告系共同犯罪
法庭上,四个被告人虽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都辩称自己没有参与打人。
阿华的辩护律师辩称:阿华是想要讨回自己的合法债务,但因其法制观念淡薄,没有通过法律手段,而是采取了拘禁这样不合法的方式。
“他只是讨债方式不对,请求减轻量刑。”
“四个人属共同犯罪。”公诉人认为,他们各有分工,每个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是找别人帮忙追债,两个负责纠集人员,一个负责认人和看管。
“四个人的共同作用才组成了犯罪事实。”
此外,公诉方提出,因非法拘禁,老王才会被殴打,即使他们四人没有参与打人,也不能脱离干系。
“四个人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自由,并有殴打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