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18日,上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一个膀大腰圆的壮实汉子,头埋得很低很低,眼角有泪。
“被告人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法官当庭宣判,“现在休庭。”法官刚一说出“休庭”二字,壮实男子“嗖”一下冲出被告席,身后的两个法警一下都没反应过来。
只是男子没跑几步,就被法警追上,拽住。
男子叫王昆,40岁,辽宁沈阳人,身材高大,典型的“东北大汉”。
在老家,王昆有妻子、孩子。来杭州后,他又有了个小情人,阿娇,今年19岁,河南人,两人已经同居好几年了。
今年6月19日,已经三天没见到小情人的王昆,有些抓狂,发了疯似的到处找阿娇。
当晚8点左右,王找到一个在娱乐场所工作的阿华,她是阿娇的小姐妹。王向她逼问出阿娇就住在后市街。
于是,王拿着剪刀,气势汹汹地找到阿娇的出租房,用扫把撬开保安门,等阿娇回来。
到了晚上9点左右,阿娇回来了。一进屋,见王坐在床上,阿娇扭头就跑,王追了出去。
邻居听到声响,伸出头来看。“你们不要管,她是我老婆。”王硬把阿娇拖进了屋子。
“我们分手了,你还来烦我干什么?”阿娇又气又怕。王急了,拿出剪刀威胁阿娇,要求和好,阿娇死活不同意。
“老子弄死你。”王凶相毕露,边说边拿出打火机点燃报纸,“你不跟我好,我就放火烧了这房子。”王威胁阿娇。
阿娇慌了,用脚拼命踩灭火,趁机跑出房间,把王反锁在房间里。邻居见状马上报了警。
民警来了后,王仍然在房间里放火烧被子、烧衣物,火苗蹿出有十多厘米高。后来,王从3楼阳台跳下逃跑,被民警抓获。
被抓获时,王赤裸着上身,下身只围了块布。
18日下午,上城区人民法院,王以放火罪被提起公诉。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王对起诉书指控没有异议。
“用什么点的火?”公诉人问。
王面无表情,“记不清了,当时感冒发烧,很难受,什么也不知道。”
法官问,“当天,有没有吸毒?”
“没有。”王欲言又止,断断续续说,“以前有过,已经一年多没吸了,当天没吸,也没喝酒。”
之后,公诉人宣读公安笔录,上面说到,在抓获王时,从他随身带的包里搜出毒品。被害人阿娇也提到,当时王毒瘾犯了,趁他在床边吸毒时,她才逃了出去。
法官让王为自己辩护。
“没什么好说的。”王顿了顿说,“我一时冲动没办法,后悔也没用了,既然触犯了法律,接受法律制裁就是了。”
法庭合议后,以放火罪判处王昆有期徒刑四年。
“要不要上诉?”法官问王。
“没必要了。”王说。
庭审结束,书记员拿着笔录给王签字。
“我都好几十岁了,为了这个女人犯罪,太不值了!”王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