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今年7月1日,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申请家庭的低收入标准从低保标准1.3倍以内扩大到低保标准2倍以内,住房困难标准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扩大到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但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至今,前往各个社区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并不是很多。
记者日前在鹿城区南门街道南蝉桥社区了解到,7月1日至今,社区没有一户家庭前往申请廉租房。据社区主任赖秀琴介绍,南蝉桥社区里住的基本上是拆迁户,按道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该挺多,但奇怪的是,来社区申报的家庭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同样,在垟头下、清明桥等社区,记者了解到提出申请的家庭也只有零星几户。
从鹿城区民政局了解到,从7月1日至今,鹿城区的12个街道中只有蒲鞋市、江滨、五马等5个街道上报了申请,申请家庭不到100户,其中有些家庭还是不符合条件。据工作人员介绍,至今年7月份,鹿城区的低保对象(人均月收入低于385元)共有4421户,困难家庭救助对象有844户,照理说,扩面以后会有相当一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家庭申报,但目前上报的家庭数这么少,确实让人疑惑。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房产管理处处长王大顺,他说:“这可能与市民对新的政策还不够清楚有关系。”据了解,在新的廉租房保障规定出来之前,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低保证,现在低保标准扩大到2倍以内之后,市民只需通过街道上报民政局,打一个低于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证明即可。
市房管局再次提醒市民,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为385元,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就是市区城镇居民收入低于每人每月77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向辖区街道或社区申请市区廉租住房。此外,从7月1日开始,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的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从人均14平方米提高到人均15平方米,其中采取租赁住房补贴的,按户计算不低于45平方米(以前为4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从每平方米13元/月提高到每平方米15元/月,低保边缘(低保标准的130%)家庭为每平方米12元/月,低保标准两倍之内家庭为每平方米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