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上午从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杭州市余杭区两名副区长因涉嫌职务犯罪先后被该院立案侦查,其中余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洪香因涉嫌受贿罪已于8月24日被该院依法决定逮捕,余杭区另一副区长陈海群也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于5月27日被该院决定逮捕。
经初步查明,1991年至2009年,杨洪香在担任余杭市(县)亭趾镇党委书记、余杭市(县)委办公室主任、余杭区常务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调动、企业征地、企业资质升级、企业经营、企业转制、退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为相关企业或人员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另据初步查明,2002年4月至2004年12月,陈海群利用担任余杭区农业局局长、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转让区农业局下属国有余杭长岗农场所属造纸厂过程中,在未进行资产评估、未征得区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剥离债权债务为名,放弃该农场对造纸厂的债权650余万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并收受受让方杭州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贿赂48万元。
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