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16日讯 今天在杭举行的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指导、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对《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在职能范围内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预防工作的合力,始终坚持内部为主的预防工作思路,检察、监察、审计机关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监督的责任,各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强化对《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要积极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纳入反腐败的总体格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政府要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会上成立了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为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整合预防资源和优势,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进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奇,省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云龙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