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住宾馆酒店,通常情况下中午12点之前必须退房结账,否则就要多付钱,这是宾馆酒店业以前的行规。
昨天记者了解到,在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住宾馆酒店,退房时间不再受限制。
取消12点退房限制
有的已执行有的缓一步
市区宾馆酒店对中午12点退房规定的废除有何反应?
昨天,记者致电咸亨大酒店、绍兴饭店、开元名都大酒店、国际大酒店等星级酒店,他们均表示,已得知这一新规定出台,目前原则上仍然实行12点退房制度,但只要客人提出要求,工作人员会帮忙办理延迟退房手续。
记者发现,多数星级酒店已将退房时间延迟到了下午2点,有的酒店甚至延迟到了下午3点,客人不用因此而多付任何费用。在以前,客人如果过了中午12点还没有及时退房结账,酒店就要多收半天房费。
绍兴市饭店业协会会长、咸亨大酒店总经理丁礼民说,现在酒店服务十分人性化,即使在“12点退房”行规没取消前,如有客人提出要延迟到下午2点退房,只要在没有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酒店都会接受。因此,这一行规取消对绝大部分酒店都不会有影响。
与星级酒店不同的是,“如家”、“假日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尚未向所有消费者推广延时退房,而仅仅是面向会员的一项服务。“我们酒店暂时只有通过网上订房才能享受延时,而网上订房必须要先成为本店会员,普通客户暂不享受这项优惠。”锦江之星绍兴店的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和酒店宾馆
都有一些担心
延迟退房时间,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江苏的李先生经常出差来绍兴,已经体验了好几次延迟退房,他对这一改变表示赞赏。
“以前酒店中午12点退房结账的规定太死板,我每次不是背着行李到餐厅吃午饭,就是先寄存再吃饭,有时为了面子还要多付半天房费,很不方便。”李先生说,“现在取消了这一规定,服务显得更人性化。”
不过,也有部分消费者担心取消这一规定后会出现混乱现象。“以后完全由酒店自己规定退房时间和计价标准,这样肯定会比较乱。而酒店方面也表示了一些担心。市区一家星级酒店负责人说,酒店运作有正常的流程,一旦规定变了,客人们纷纷延时退房,对酒店服务工作会造成很大压力。客人多的时候来不及打扫,接下来入住的客人会有抱怨。
消费者入住前要看清
不同酒店的计价规定
“新规定对行业发展来说肯定是一种进步,这将进一步推动酒店的自由竞争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由于只是一种行业规范,宾馆酒店也只需按意愿遵守。”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说。
申铁旗认为,消费者每次入住酒店,理论上应该能住24小时。不到24小时却要算一天半甚至两天的费用,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违反《消法》中有关计价应准确合理的要求。“如一位顾客在傍晚6点入住酒店,到第二天傍晚6点退房,按老行规就得支付两天的房费了”。
对于新条款只规定“饭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而未明确规定该几点结账,申铁旗表示赞同。但他提醒消费者,入住前要看清不同酒店的计价规定。“不统一规定,给了酒店更多自主权,可以延迟退房,也可以按小时收费。不过,酒店一定要将新的计价方式告知消费者,这样才能使消费者充分享受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