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太好了,有了这笔钱,流动资金就不愁了。”9月2日,从江山农村合作银行峡口分行领到20万元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林延德,十分高兴。
这是江山市农民获得的第一笔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当天,该市共有5位农民,第一批领到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共计85万元。
林延德是峡口镇峡西村人,多年来从事液化气经营。去年8月,他筹资200多万元,办起一家电瓶厂。随着业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日趋缺乏。今年初,林延德想用家里一幢300多平方米的住房,作抵押贷款。然而,由于农村房子的土地证属集体性质,变现困难,很多银行不给抵押。8月底,林延德了解到江山市出台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政策后,当即向江山农村合作银行峡口分行提出了贷款申请。
8月份,江山市制定出台《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本市范围内拥有依法取得权属证书农村住房(包括集体土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国有划拨土地的住房)的农民,可以用富余农村住房作为担保,向江山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其贷款额度可达抵押住房评估金额的50%。对于低收入农户、“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培养的“农民大学生”等贷款对象,还将按相关规定享受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优惠。
“拿自己的住房去抵押,不用担保人,贷款额度也高,十分适合像我这样创业刚起步的农民。”拿到20万元贷款的峡西村村民周水川说,他从事砂场承包,由于缺资金购置粉碎设备,采砂后的废石一直无法再利用而废弃,经营成本上升。有了这笔农村住房贷款,他马上联系了沙石粉碎设备供应商,新设备有望在一周内到货。“有了沙石粉碎设备,砂场的经济效益将成倍提升。”(姜小武 严康荣 周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