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拥护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 (省档案馆资料照片)
伍一在家里回忆当年毛主席在杭的情景。
汪龙和回忆当年与毛主席爬山时的情景。
毛主席上五云山的照片挂在汪龙和家。
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
56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回忆当年毛泽东主席来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现年80岁的省委老干部局原副局长汪龙和与82岁的武警浙江省总队原副政委伍一,谈锋很健,历历往事如在眼前。
日前,记者采访了两位已经离休的老人。
在他们家客厅和书房墙上挂着的,是与毛主席合影的大幅照片和毛主席亲笔题词。他们还拿出珍藏的史料给记者欣赏,讲述当年在主席身边工作、见证新中国第一部大法在杭起草的一些片段。
第一次与毛主席面对面交谈
1953年12月27日晚,毛主席到杭州。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主席第一次踏上杭州的土地。时任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的伍一和时任杭州市公安局机关保卫科科员的汪龙和,分别担负警卫工作和毛主席的贴身警卫员。
当时杭州警卫的工作与中南海是一个模式,既是警卫员,又是服务员。
刘庄(现西湖国宾馆),当年政府部门的招待所,主要接待国内外政要。与大家一样,24岁的汪龙和被组织临时抽调到这里,一开始都不知道具体要接待谁。
一天早上,汪龙和正在院内扫落叶,毛主席突然把他叫到跟前,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汪龙和紧张地一一回答。“这是我跟主席的第一次交谈,我很激动,也很自豪……毛主席最后一次来杭州,是来养病的,回北京时,我送主席到了火车站。这一别,就再也没能见到主席。”汪龙和说。
26岁的警卫处长伍一,受时任省公安厅厅长王芳的调派,主要负责安全工作。伍一说,和毛主席一起来杭的人很多,有当时的公安部长,8341部队的人员,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还有为毛主席做湖南菜的厨师,本地厨师当助手。毛主席的饭是蒸的,白米饭里加些小米杂粮。
毛主席住下后,除了像汪龙和这样的贴身警卫,其他警卫人员并没有太多机会与他直接见面。毛主席出去,一般就两辆车,毛主席乘坐一辆从上海借来的老别克防弹车,另一辆车坐工作人员。
毛主席赞叹杭州山水好人好
北山路84号大院,原汤恩伯公馆。里面的30号楼有两幢房子,一幢是楼房,一幢是平房,毛主席就选在这安静又安全的平房里起草宪法。
那时毛主席工作很忙,而且抽烟比较多。工作人员劝他不要老在室内,于是他就抽空去爬山、散步。
毛主席第一次爬北高峰,是来杭一个星期后的下午,是从灵隐寺上去的。上到一半,毛主席坐在路边休息。看伍一紧张得不敢从自己的前面走过去,就问这位同志是谁啊。王芳说是省厅刚刚调来的警卫处长。毛主席灭了烟头,起身和伍一握手交谈。当伍一自报姓名后,毛主席笑了:“这个名字好,又好记,又伟大。你是革命队伍的一员,你叫‘劳动节’嘛。”
一次爬北高峰休息时,毛主席吃饼干塞到了牙,陪同人员赶紧拿牙签给他。他却随手从路边掐一根小草剔牙,风趣地说,这里的草日晒雨淋,干净得很哪。
“我记得主席在杭起草宪法时,爬了3次北高峰。”伍一说,还爬了五云山、南高峰。刘庄附近的丁家山,是毛主席跟秘书林克学英语的地方。
那次雪后天气,毛主席要去爬山。伍一等人为他准备了一匹马,主席拒绝说:那是马爬山,不是人爬山嘛。
毛主席在杭期间踏遍了杭州的名山,当时的摄影家侯波为主席拍了许多照片,有的已公开发表。汪龙和笑言,有一幅毛主席穿大衣站在雪景稻田前的照片,当时被误传为“视察萧山”,其实就在刘庄后院拍的。
“杭州是我的家,山好水好人更好!”毛主席在杭曾这样赞叹。
刘庄从此有了菜地和果园
刘庄1号楼甲部,1001号房间,毛主席当年所住的房间。房间包含书房、卧室、卫生间等。
刘庄的陈列室里,至今有不少毛主席用过的文具。宾馆工作人员说,如今1001房间的内部格局和当年一样,只是内部装饰更新了,增添了很多现代化设备。
1号楼的灯形状像莲花,灯罩向上,即使灯泡破裂了,也不会伤到人。这种灯毛主席比较喜欢。当年毛主席打乒乓球的地方,改成了台球桌。临湖的书房有一扇大窗户,可望见游人和山峦。
伍一说,毛主席当时看到院子里种了那么多花草,说中看不中用,接待外宾是可以的。毛主席对伍一说,可以种茶叶、果树,能开花结果。还可以种青菜、油菜、菠菜,“既能改善你们的生活,又能减轻老百姓负担”。
伍一听后马上作了汇报。之后,园子里就种上了蔬菜、水稻,还有柿子、山楂、香泡、橘子、桃子、李子等果树。至今,这些树木成了刘庄以及汪庄的林道树和观赏绿化。
主席拒称“毛泽东宪法”
1953年底,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小组,毛泽东主席亲自挂帅。为避开繁忙公务,毛主席决定到杭州集中精力起草宪法。这是毛主席在杭州工作生活时间最长的一次,前后长达两个半月。
毛主席入住刘庄1号楼,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入住北山街84号大院,以后者为办公地点。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当国家主席了,谁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
当时,曾有人提议将这部宪法定名为“毛泽东宪法”。毛泽东坚决予以拒绝,并要求删掉宪法草案中颂扬自己的条文。毛泽东严肃地指出,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合适,不合理,不科学。
1954年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题为《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地展开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社论。
伍一说,这第一部宪法草案当时就在杭州大华饭店的老大厅开会通过的,来了许多领导和知名人士,可热闹了。
之后,讨论持续两个多月,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人,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各个方面前前后后提出的意见共有118万多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对草案又作了修改。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