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市区洪坞大桥上发生一起汽车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被撞后,汽车竟然没有马上停车,而是继续前行数十米,有些过分。”10日夜7时45分左右,一热心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
记者接到线索赶到现场时,交警正在现场调查事故原因,现场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轿车的前挡风玻璃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边上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轿车的东面,交警用卷尺进行了测量,初步估计撞击点离轿车停车的距离约20米。现场交警介绍说,这说明撞车后,驾驶员可能因为紧张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踩刹车。
现场驾驶员的描述印证了交警的推断,他告诉记者,10日夜,他驾车载着一名女同事从义乌开往金华,事发时,他觉得车速并不快。起初,他并没有看到有电动自行车在前方路面上行驶,后来,他感觉汽车撞上了什么东西。可能因为一时紧张,脚有些发软,一时忘了踩刹车,导致汽车继续前行了一段距离才停了下来。紧接着,他便拨打了报警电话,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把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对于自己为何会撞上电动自行车车的原因,驾驶员解释说,一方面现场没有路灯,另一方面,他觉得电动自行车的尾车车灯没有亮,因此他没有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前面。
现场的交警告诉记者,在日常出警中,类似的追尾事故比较多,而10日夜这起事故之所以比较特殊,是因为驾驶员在撞上电动自行车后,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踩刹车,情理上说不过去。
现场一位围观市民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刚好经过现场,突然听到“砰”一声巨响,抬头看时,发现一辆汽车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后,汽车继续行驶了一段距离,而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个人最后倒在了地上。这位市民还说,开车还真马虎不得,因为他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故之后,第一时间该做的就是停车,可他却没发现汽车立即停下来。
在市文荣医院的急诊室内,记者见到了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告诉记者,两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后,医生立即对他们进行了检查,初步估计女子头部受伤,但伤势不严重;男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可能也有受伤,但两名伤者应该都不会有生命危险。
很快,交警也来到医院进行调查,躺在病床上的伤者徐某告诉交警,事发时他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前行,也不知是谁撞上了自己,他身上的手机也被撞飞了。对于其他事情,他记得不是很清楚。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