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最近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取消了“12点退房”的规定。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那么,我县各家宾馆退房时间是否有所调整?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我县除星级宾馆外,一些小规模的宾馆仍在实行“12点退房”的旧规。
宾馆:新规人性化,但执行并非易事
记者在走访后了解到,我县的星级旅游宾馆均做了明示牌或在房卡上提醒客人退房时间。对于将退房时间延迟至13时或14时,大多数酒店表示能接受。
在嘉善罗星阁宾馆,前厅部的李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在前厅放置了“12时之前退房,如有需要请联系前台”的明示牌。“在没有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酒店能接受延迟至14时之前退房。”李经理说,在入住高峰期以及旅游旺季时,之前的客人不退房,之后的客人就没法入住,所以如果有空余客房,客人迟些退房我们就不会加收房钱,反之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过在客人入住时,酒店方会告知其规定。
在嘉善宾馆,前台的刘小姐说,酒店也正在制作明示牌,并且在有空余客房的情况下,他们所采取的措施将会和罗星阁宾馆一样。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我县一些小规模的旅游宾馆,他们对新出台的规定并不知晓,仍按照旧规操作。但无论是星级的还是普通的宾馆,都提供了免费寄存行李的服务,客人如果必须延迟离店,可在退房后把行李寄存在宾馆,所以对于这一方面,市民不必过于担心。我县有关部门表示,新规的执行并没有强制性,需要旅游饭店自觉履行。
市民:有喜有忧,仍旧雾里看花
小孙是名导游,平时经常安排游客入住酒店。由于游客往往在午餐后才离开,大多情况下都是超过12时的,小孙又不好意思因为酒店要加房钱而让游客背着行李去吃饭。“我们公司为了这个,不得不多付半天的房钱,日积月累,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小孙说,“12点退房”行规的取消是对顾客需求的人性化考虑,以后她再也不会因赶退房时间而手忙脚乱了。
在采访时,一些市民也表示,对“12点退房”行规的正式取消比较认同。市民张萍说,她是做服装生意的,经常要去各地服装厂谈业务,而每次的住宿成了她最头痛的事。“谈生意一般都是约在吃中饭的时候,每次我都为行李寄放而烦恼,现在‘12点退房’规定被取消了,以后我就不用再烦心了。”欣喜之余,张萍仍有一些忧虑,旧规虽被取消,但是新规并未标明旅游酒店的级别及执行细则,具体怎么做不还是酒店说了算?
新闻背景
2008年奥运会前,部分消费者向北京市消协反映,宾馆饭店普遍施行的“12点退房”非常不方便,“我们得拎着行李吃饭”。
去年3月30日北京市消协组织部分专家、宾馆饭店负责人赴延庆调研。
去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注意到“12点退房”行规成为社会热点,前往北京市消协调研。
今年3月18日北京市消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召开“商业惯例与法律规范理论研讨会”,从法律层面释解此行规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并将研讨论文送交相关部门。
今年5月6日北京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再次会谈,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表示将对行业规范进行修改。
今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12点退房”行规终于走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