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为了将部分货款占为己有,作为销售员竟然私自篡改销售单价,伪造合同上交公司,最终将公司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9月7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中饱私囊的销售员李远军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重庆人李远军供职于浙江某公司外贸部经理之后,绩效工资加上年底奖金的总收入让他觉得生活质量不如以前,于是他寻找着增加收入的机会。今年2月,李远军代表公司同宁波某国际贸易公司洽谈台布销售业务,谈判过程中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以单价6.25元/米的价格签约,总价为19万余元。生意谈成签好合同后,李远军看着合同觉得机会来了。于是他马上把自己的计划付诸行动,将单价改为4.55元/米,并另外伪造了一份总价为14万余元的合同交给公司。李远军谎称宁波公司要佣金,公司信以为真,收到宁波方19万余元货款后将其中差额部分5万余元退还到李远军指定的账户上,最终被李远军占为己有。
李远军在一个月后跟外商做生意时也使用了同样的方法,再一次伪造合同改单价,侵吞货款970美元。直至案发,李远军利用职务之便,共侵占公司货款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