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我们都知道,做广告,首先要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可是有人说,他们竖在公路边的广告牌,经过工商的审批,城管执法部门却要来拆除。最近杭宁高速公路余杭段64块广告牌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在杭宁高速公路杭州余杭段,最近路上的广告牌引起了争议。广告商还在这些广告牌上写上了维权的标语,原因就是当地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拆除这些广告牌。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许俊渊:“初步调查是64块,我们让他们自行整改,他们户外广告没有清除,我们深入调查,调查以后对其中25块进行处罚。”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4月29日发布了《关于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整治公告》,明示未经审批或超过审批期限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64个,应在5月5号之前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强制拆除。余杭区执法局法制科科长许俊渊说,他们行动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城市、镇划区内进行建筑、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以上的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对此,广告商却有异议。其中一名广告商沈培宝的公司拥有其中的两块广告牌,他认为,他们的广告牌曾经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批,而根据《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区户外广告的主管机关,负责依据本办法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沃薛军:“如果这个户外广告业主已经得到了行政许可,那毫无疑问他所有有关规划的,有关建设的问题,有关城市市容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许可同意,所以主管部门才会得出许可。”
我们看到,沈培宝所在的创新广告的户外广告申请登记表中,有所在乡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准盖章,说明这处广告牌的设置在当时也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
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商管科科长赵国卿:“应该找镇城建办。因为有些乡镇比较偏僻,由镇城建办兼规划的功能。”
拿到工商部门审批的广告商认为,自己的设置的广告牌是合法的,但是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却认为,这是违法建筑,因为在广告牌的《户外广告申请登记表》上,工商审批的有效日期已经过了。“他的广告发布期限已经到期了,没有清除。”
当地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对户外广告的发布内容每年审批一次。广告商沈培宝认为,自己历年来都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工商部门发出延期申请,工商审批都给予通过,今年他们也同样这样做了,但当地工商部门却突然停止了对户外广告的审批,这让他们很难接受。
广告商沈培宝:“你不审批或者不同意审批,必须出示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明确为什么不审批,你要把这个理由在申请当中说明。”
那为什么工商部门不再对此审批了呢?记者了解到,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第5号文件,《关于开展杭州绕城、沪杭甬、杭浦、杭金衢、杭宁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一绕四线”广告规划未出台前,暂停“一绕四线”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户外广告的审批。除了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对沿线不符合广告规划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也要进行拆除。因此,这些广告牌不符合广告规划要求,不再予以年审了。
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商管科科长赵国卿:“没有任何部门审批过的,就是绝对的非法的,我们拆除了27块。其它有相关部门审批过的,认可的,认可的情况分好几类,我们已经在制定方案,在符合我们整治规划方案里面的,可能得到一部分赔偿的,具体赔偿多少区委区政府还没有讨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