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23日
地点:衢州中院
案由:受贿
如果说所有的错误都能找到根源,那么江善强的错误跟一个肾有关。
——这是江善强在法庭上为自己找的理由。
这个理由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在2005年之前,江善强已经在巨化集团建设部副部长、部长的位置上呆了4年,但他被指控的受贿事实,全部都是在2005年之后。
2005年,江善强的弟弟被诊断为尿毒症,需要大笔医药费。
江善强的案发是巨化集团系列腐败案的一部分,在他之前,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开庭审理了巨化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玉良、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部经理王剑峰贪污受贿案,而江善强案之后,巨化集团董事长叶志翔也将出庭受审。
“我对自己的形象非常自信”
江善强20岁进巨化集团,从普通工人做起,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刻苦,在事业上步步高升,26岁时获得衢州市第二届“十佳青年”称号。2001年担任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副部长,2004年底被提拔为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部长。至2009年3月底,调任为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厂长。
这仅仅是江善强看得到的纸面履历。昨天江在庭上概括自己“我对自己在领导和职工心目中的形象非常自信”的时候,有100多位巨化集团的职工到场旁听,旁听席上鸦雀无声。
转变发生在2005年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抉择,而其中的一些决定命运。
根据江善强的供述,他那个抉择发生在2005年。他弟弟得了尿毒症。江盘算过,以他的经济收入,可以维持透析的费用,但如果换肾,至少要花五六十万。
他做出了抉择,以他之前的清白作为了代价。
他向一位姓向的项目经理表示,领导家里装修,需要报销一点费用。项目经理一次性给了他8万块。
这之后,每年春节一些企业以拜年为名送上的红包,江也开始“客气地收下”。
江善强自述曾想过上交给公司纪委,但没有这个勇气。除了给弟弟治病,他把绝大部分的钱都收在了储藏室里。
截至案发,江收受、索取他人财物44万元。
“我没有泯灭一个技术人员的良知”
在检察院认定的44万元受贿款中,最大的一笔有20万。起诉书认定,江在2008年利用自己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某环保公司在承接巨化热电厂脱硫改造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该公司负责人送给江20万元现金。
有据可查的是,在收受20万元贿赂之后,江善强的确在评标时对该公司投了赞成票,但反常的是,在招标结果尚未公布的时候,他曾经向领导反映该公司的整个方案和技术存在严重问题,力图阻止该公司中标。
“有人会说我不厚道,拿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江善强在庭上为自己辩解,他是在投票之后发现这家公司的问题,“如果是一个四五十万的项目,我可能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对于一个4500万的工程,我做不到。巨化集团经不起几个4500万的折腾。”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阶段,江善强几度哽咽失声,“收钱让我走错了人生的路,也致使我走进了牢房。但我还没有泯灭一个技术人员的良知。”
衢州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