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如同是一场秋菊打官司的翻版。
一年多以来,从杭州到北京,然后辗转绍兴,吴岳民追着空调行业巨头“奥克斯”、家电零售业巨擘“国美”打官司。
担当新昌县制冷部件厂(以下简称“新昌制冷”)厂长的吴略显疲惫,但这场由一根“连接管”引发的知识产权案,“给个说法”的想法,让他未曾放弃。
就在2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奥克斯”等公司连接管侵权案,“新昌制冷”当庭提出了1500万元赔偿款,绍兴当地报道称,“这也是目前绍兴市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标的最大的一个”。
一场艰难的权益拉锯战
吴岳民这次告了3家企业——奥克斯、宁波丰强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国美电器。
他的理由是,3家企业处于上下游的销售关系,宁波丰强电器有限公司给“奥克斯”提供“空调器连接管”、国美电器给“奥克斯”提供了销售渠道。
21日,“新昌制冷”代理律师戴晓翔在法庭上表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使用专利结构的“空调器连接管”;销毁制造专利结构“空调器连接管”的专用模具及侵权成品和半成品;生产企业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等。
1500万元的索赔并不算巨大,戴晓翔解释,这只是2008年3月至今的索赔款。
早在去年2月,“新昌制冷”已经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奥克斯”等公司停止使用侵权产品,并赔偿2006年至2008年两年期间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曾试图成为合作伙伴的“新昌制冷”和“奥克斯”,自此以后,一场权益拉锯战不曾停息。
2008年9月,“奥克斯”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出了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由此,在尚未判定该专利有效性的情况下,杭州中院裁定该案暂时中止诉讼。
蹊跷的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期间,“奥克斯”仍未停止对铜铝连接管的使用——而这又被“新昌制冷”视为再度侵权的表现。
铜价上涨牵动的利益之争
2000年,吴岳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分体式空调器连接管”专利,于2002年被该局定为实用新型专利。
吴解释,这项专利是分体式空调室内外机之间的连接管,有两端焊有铜管、中间金属管用成本较低的铝合金管代替、在铜管端部扩制喇叭口等技术特征。
吴的专利在申请之初并不被看好,时至2006年,国内铜价飞涨——“原材料上涨,空调也跟着涨。”
这个时候,这项能够用铝合金替代铜的技术,才被行业内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今年6月,青岛海青机械厂同样因侵权该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该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最终被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并表明这项专利属“新昌制冷”持有。
戴晓翔称,不是这项技术容易复制,而是铝合金替代铜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按“奥克斯”一年生产1000万台空调计算,如果按一台节约68元计算,这笔数目将是巨大的,因此,对上述几家公司索赔6500万元,也不算高。
“秋菊”还在应付多场“迂回战”
此次被列入被告的“丰强电器”公司,同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了该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8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受理了该复审申请。
据“丰强电器”的代理人透露,复审结果预计要到12月份或者明年1月份才能出来,其间此案同样可能因此“诉讼中止”。
戴晓翔认为,诉讼中止能够为“奥克斯”和“丰强电器”拖延时间,如果这个时候“奥克斯”败诉,他将不能再“盗用”这项技术,从而在与其他电器巨头竞争中落了下风。
事实上,这项被定为实用新型的专利,明年将到十年之期。戴晓翔解释,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不长,这项技术明年也将成为行业内公知技术。
吴岳民称,为了这项专利维权,这一年多来他们已经耗资几百万元,包括律师费、对方接连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后他们的应诉花费等等。可以说,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新昌制冷”已经花了很大精力。
杭州市小营法律事务所律师陈炳泉称,“奥克斯”和“丰强电器”支付赔偿是早晚的事,他们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已构成侵犯专利权。
但是否能赔偿6500万,这个,连戴晓翔都觉得有点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