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意外,让王小姐至今走路都有所不便。
虽然两条大腿内侧因为被滚水烫伤过,留下了明显的伤痕。但是,她没有向商家提出任何具体的索赔要求。“我只是希望他们给我一个公平的解释和道歉。”然而,事情过去了6天,商家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失望的王小姐,只能将此事投诉至12345。
引发这个意外的是一个价值9.9元的注塑鸭嘴保温瓶。王小姐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热水瓶的购买日期是2009年9月10日,地点为杭州凤起路好又多超市。
10月6日早上七点左右,王小姐像往常一样,用刚冲了滚水的热水瓶倒水。就在她把瓶塞塞回瓶口时,意外瞬间发生。
“砰的一声,瓶胆炸得四分五裂。”回忆起这事,王小姐还心存后怕。“瓶胆炸裂了,因为底托承受不住热水的重量,瓶底漏出来的水立刻淌到桌子上然后直接流到了我的腿上。”王小姐说,这个过程其实只有几秒。当时,吓坏了的她手里还捏着热水瓶的把手。
“两条腿内侧马上起了一排拇指大小的水泡,除了觉得火燎般的烫,还有一种钻心的痛。两条腿既不能合拢也不能行走。”当下,王小姐的第一反应就是向出售热水瓶的商家求救。然而对于王小姐的求救电话,超市总机小姐回答,需要将情况反映给领导。该总机小姐要王小姐稍等片刻,她们会尽快回复电话。
一个小时后,没有等到回复的王小姐再次致电超市总机。对方的回复是,该公司没有权利对该问题做出任何处理,他们需要将此事汇报给厂家,等待厂家答复。
“其实,我当时是希望超市可以知道这场意外,然后派人把我送进医院。”说到此处,王小姐还会伤心落泪。“我一个人在杭州,没有什么朋友,当时也不知道向谁求助。因为腿烫伤了,连裤子都没有办法穿。发生意外后,先不追究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但商家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真的让我太失望了。”
当天,王小姐第三次拨通了超市的电话,对方的答复竟然是,要她自行拿热水瓶去质检部门检测。对于其伤势,仍然不闻不问。为了讨一个说法,王小姐至今还保留着热水瓶炸裂的第一现场原状。
“上个星期五,超市总算有一个人打电话跟我道歉。但是,对方表示只能赔我一个热水瓶,至于其他事宜如何处理,他们只字未提。”
昨天下午3:00,好又多凤起店相关负责人承认,超市的确收到过王小姐的投诉。她指出,该批次的热水瓶于2009年8月6日送质监部门检测,8月20日得到合格的检测报告。“产品基本不存在质量问题。”至于引起爆炸的原因,超市方指出在没有经过第三方明确检测前,很难追究责任在谁。但是,该负责人表示,还是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携带礼品去探望王小姐,并致以歉意。“关于王小姐提出的,在求助时总机小姐的态度不好等问题,我们会严肃处理,对客服人员重新培训整顿。” (据每日商报讯 记者 林轶洁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