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一名看起来老实的司机,竟然装可怜,博同情,借机“抢”走了已被交警依法扣留的轿车。
这事发生在昨天上午9点30分左右,地点在市区华侨饭店边的小巷子。
一辆还未上牌的黑色轿车从人民西路违反禁止左转弯标志,驶入华侨饭店边的小巷子。刚巧被正在那里执勤的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逮个正着。
开车的是一名男青年,让他出示驾驶证,他说没有。问他车辆证件放哪里,他摇头。“那就交钥匙下车吧。”民警依法扣留这辆轿车,且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
处理手续办完了,男青年还站着,没有走,眉头紧皱,一脸苦愁,可怜兮兮地说:两天前,他在江滨路不幸遭到歹徒打劫,钱包被抢,丢失了驾驶证和身份证等证件,现在准备赶往黎明派出所接受调查呢。
那交警一听男青年有苦衷,很是同情,便问他需要什么帮助。男青年欲言又止,最后提出要到车内取东西。那名警官与人方便,把车钥匙交给男青年。
哪里料到,那个男青年醉翁之意不在酒,拿到车钥匙,一上车就发动车辆,猛踩油门,强行冲开交警拦截,绝尘而去。
交警赶紧联系黎明派出所,经查,方知所谓的抢劫一事子虚乌有。根据该轿车曾申领过临时机动车号牌这一线索,查出该男青年就是车主诸某,家住新城。目前,警方已经对诸某及其车辆展开了追查。
懂法律的朋友告诉老师伯:诸某因交通违法被交警依法扣留了车辆,意味着他已被暂时剥夺了对车辆的所有权,他却“抢”走车辆,实在胆大妄为,情节严重,肯定要受到法律追究。所以老师伯在这里也想劝告诸某一声,还是尽快主动把车辆交给交警部门,诚恳接受宽大处理吧。
这正是:
骗过警察莫开心,
违法证据很灵清;
假装可怜博同情,
法网难逃早反省。
据温州都市报 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