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1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统计分析显示,十年多来,该省各行业职工工资全面提升,其中金融业增长最快,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509元,是1997年的8.3倍。
同期,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与零售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增长5倍以上,余下行业中除建筑业增长2.7倍,其他行业也都增长3倍以上。
浙江省统计局指出,行业间职工工资不同的增长速度,引起行业间职工工资差距变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差距就像一根指挥棒,引导从业人员在产业间流动,使之与产业政策相符。2008年,浙江省一、二、三次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比1997年增长3.2倍、2.2倍和4.5倍。三次产业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构符合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合理流动。
浙江省统计局认为,全省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初步确立,工资增长进入良性轨道。如1993年国家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推广到全社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消费水平等情况制定,保证了普通职工工资最基本的增长。2008年,浙江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档为960元,比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时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增长3.8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