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20日讯 为全县农民每人购买1份人身意外险,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增加2万元大病医疗报销额度,为个体工商户参加创业创新保险计划提供40%的保费补助,为全县所有户外体育健身设施投保公共责任险……这些事关畲乡福祉、惠及畲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随着景宁保险服务民生示范区的建立,即将得以实现。而我省保险业创建省级保险创新试验区的步伐也由此迈出重要一步。
首创保险服务民生专项资金
日前,浙江保监局与景宁县政府签署《关于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全省首个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示范区正式建立。双方约定共同争取将保险纳入地方政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动政府运用保险工具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推动保险创新项目在景宁先行先试,通过3~5年的努力,合力建设一个“体制灵活、项目丰富、惠民利民、科学长效”的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示范区。
之所以选择景宁作为保险示范区,除了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以及当地经济、自然环境的特点外,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更为建设保险示范区创造了重要条件。近年来,景宁县开展了多个政保合作项目,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保险和百姓之间的互利共赢。特别是全省首创的公众自然灾害险,为我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保障机制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据了解,此次景宁县政府专门建立了保险服务民生专项资金,承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林木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各类政策性保险服务。
据悉,这是我省首个保险服务民生专项资金。作为保险业的一大创新,该举措标志着财政购买保险服务的做法在制度上得以确立,也意味着景宁人民从此可以享受到保险的长效保障。
重点开展五项发展计划
《备忘录》签署仪式上,景宁县各职能部门与各保险公司签署了分项合作意向书,如景宁县卫生(计生)局与中国人保财险景宁支公司将合作为当地农村户籍人口(学生除外)提供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农民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高残的,可以获得最高1万元的赔偿;景宁县工商局和太平洋产险景宁支公司将为当地个体工商户提供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津贴保险等险种保障,政府补助比例为保费的40%。
据悉,当前双方将重点开展“五项发展计划”:一是“三农”保险发展计划,创新和推广农业、农房、林木等涉农险种,积极支持景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二是“民生”保险发展计划,探索和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外出(来)务工人员保险等社保险种,提高百姓的养老医疗保障水平;三是“民安”保险发展计划,发展和完善公众场所责任综合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社区治安保险等责任险种,发挥现代保险辅助政府维护公共安全的作用;四是“民富”保险发展计划,探索和发展个人小额消费信用保证保险、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旅游保险等险种,支持更多的景宁百姓走上“创业创新”的致富之路;五是保险环境优化发展计划,在财政税收、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方面,为景宁保险业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生态环境。
浙江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其他地区虽然已经有保险公司与政府合作的险种,但都是单一险种上的合作,像景宁这样多方面、宽领域的合作尚属首次。
保险创新迈出重要一步
业内人士分析,浙江经济特色鲜明,需要保险业提供因地制宜的产品和服务,而当前影响浙江保险业发展的核心症结就是同质化经营,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是破解这一难题最有效的办法,因此创建改革创新试验区成为当务之急。
其实,早在今年初,浙江保监局就作出了创建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决定,提出要举全行业之力,积极争取各种有利因素,通过3~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把浙江打造成全国的“创新保险”试验区,争取保险业改革发展在浙江先行先试。此次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示范区落户景宁,不仅探索了欠发达地区政保合作的有效模式,更为推进全省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素材。
浙江保监局表示,今后保险示范区将逐步向全省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推广,努力打造不同主题的保险创新“浙江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