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到底可不可以从事有偿家教?一直存在争议。近日,浙江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引起多方的关注。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行政法规处了解到,《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还在立法调研阶段,由于社会关注度高,立法上他们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斟酌。
A背景
在校教师有偿家教,争议不断
杭州某著名中学一名老师透露,在校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现象,其实是个普遍现象,表现方式众多: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与人合伙,在外租场地办班的;擅自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等。
“有些家长请老师家教是出于跟风,还有些人是无奈‘被家教’了。”不少家长透露,有些老师不仅主动提出家教,还和其他老师互相介绍业务,家长很难拒绝。
关于有偿家教,一直都屡禁不止,每年,浙江省各地教育局都会查处几起相关案子。
近日《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部法规草案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由此在教育界引发激烈争论,虽有大量人表示赞同,但也有人表示对有偿家教“一刀切”,并不科学。
B
事件
常委会委员争论激烈
近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草案提请审议,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引人注意。规定如下:“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对此,在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中,常委会委员就曾争论激烈。
有的委员认为,社会上确实有家长有这需求,可以适度放开,如一些孩子因生病等问题赶不上教学进度,请老师补补,避免孩子功课跟不上,对孩子有好处;但也有委员认为,教师是特殊职业,如有孩子功课落后,老师课余时间辅导是应该的,不应该有偿家教。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社会行政法规处汤处长说,从初审审议意见看,大多数委员觉得草案这一规定,在禁止有偿家教上力度不够。
大多数委员提出,义务教育主要是针对小学、中学生,不管是从义务教育本身,还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说,对有偿家教的限制都应该更严格。
将认真斟酌各方意见
会后,根据委员们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教育厅沟通后,整理出《条例(草案)》的第一次修改稿。
“今天起,我们赴丽水开展立法调研,还会再修改出二稿。”汤处长说,在调研阶段,除到经济不发达地区,他们还会到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员较多区域,召开各种座谈会,“山东省也正在对此进行立法,在浙江立法过程中,也会加强和兄弟省市交流。因为草案备受关注,在立法上,我们也会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斟酌。”
C
观点
教师:选择这职业就别想发财
启正中学老师方能飞说,提供有偿家教在部分学校确实存在,存在双面性:一方面,增加了老师收入,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影响正常教学。“有偿家教,禁显然是禁不掉的,但要放开口子,度很难把握。”
他表示,如果真要放开有偿家教,应“三严禁、一反对”:严禁为自己班学生提供有偿家教;严禁在工作日时间有偿家教;严禁在学校场所有偿家教;反对在职教师做家教。
“现在施行阳光工资、绩效工资,老师待遇已慢慢提高,用不着利用有偿家教提高收入。既然选择教师这行业,就别想着发财,老师还是需要多奉献。”方能飞说。
校长:放开口子之前要定标准
对于这个消息,校长并不乐意。
“‘有条件适度开口子’到底什么条件、怎么才算适度,其实很难界定。”文澜中学校长任继长认为,如果真的要放开,需要制定一系列基本标准,把大家关心的问题解释清楚。
比如,有偿家教时间怎么界定,工作日晚上休息时间家教,行不行?如果行,会影响老师休息,继而影响老师第二天教学。
“有偿家教不能影响老师本职工作,真要放开也只有寒暑假可以。”
另外,如何保障有偿家教的教学质量。
“如果放开了,必然要规范市场,对提供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考核、统一登记,对费用进行统一标准,不然鱼龙混杂,否则质量难以保证。”
而且,大多数家教不交税。“老师在自己家里放几张桌椅,自己招生,费用无统一标准,赚钱也不交税,如果允许这种行为,就会滋长偷税漏税行为。”他担忧地说。
家长:担心影响孩子课堂质量
林女士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她不希望自己孩子的任课老师出去做家教。
“如果老师经常‘接私活’,平时上课精力就会受影响。这样一来,怎么保证本班学生的课堂质量?“林女士说,家教本来就不是个好风气。其实,只要学生充分珍惜课堂教学,大家都不需要请家教。
时报家长俱乐部QQ群里的家长“阳春白雪”说,虽然之前学校严禁有偿家教,尤其是为本班学生有偿家教,但还是有老师会钻空子,相互介绍家教生意,甚至私底下收取“中介费”。
她担心,放开有偿家教,会让此类不良现象披上合法外衣。“教学变成一件商品,老师无心课堂。”
最让她担心的是,如果孩子拒绝老师介绍的家教,会不会遭受老师白眼?那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岂不因此“亲疏有别”?
反对派
合肥网友yr0910
不赞成公职教师有偿家教,一是影响课内教育质量,现实比比皆是;二是人为设租,利用公共资源寻求私利;三是加重了学生负担;四是损害了教育公平。
同时,适应市场需求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有偿家教产业,但公职教师不得参与,如果为利可放弃公职。家教不会缺少师资,作为产业完全可以依靠市场化手段,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就业。
宁波网友“yyy”
既然拿着国家财政的拨款,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老师就要遵循职业操守。否则,你可以辞职另谋高就;可以去做全职家教,或者办私立学校,都没有人会指责你挣外快!
江苏网友“perter”
我们试着探讨一下,假设让老师补课做家教,会不会造成以下情况:老师上课故意不认真讲,同学们想要学好?那行,交钱补课啊。今年50元补一小时,明年100元补一小时。不补你就别想学好。到时社会上又多一霸。
现在我们单位同事发的福利卡,大多数都转交给孩子的老师了,为什么?同事的小孩说了,不给以后什么机会都不给你,上课不让你发言,班干部轮不到你,不给你做作业指导。
赞成派
宁波网友“时光”
堵不如疏,确实有跟不上教学进度的学生,他们需要补课。
如果放开,最重要的是要规范,比如登记、纳税,对补课时间、对象、人数、地点的限制,必须立法禁止3人以上的群体性补课,禁止对本校学生补课、禁止社会机构群体性补课;公开参与补课的信息。
广州网友“常常”
我用我的业务,赢取学生和家长的信任,我以我的付出获得报酬,我有什么不对!教师就是一职业。
重庆网友“我是个教师”
绝大多数老师补课,实属无奈之举,教师的收入一直偏低。我们别无长技,难道靠牺牲掉休息时间、付出血汗来换取那么一点微薄的经济回报,也不被允许吗?
海南网友“elve”
应该开放有偿家教。教师和任何人一样也有自己的业余时间,既然如此,自己就有支配的权利,只要不做违法的事,谁也管不了!有钱你就请,又没有强求每个人都补,这也是家长自愿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