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客户买汽车的钱,他却用来当赌资并输掉了。东窗事发时,被挪用的资金已达20.7万元。10月17日,这个被赌博冲昏了头脑的年轻男子被南湖区警方从河南省驻马店市逮捕归案。昨天,面对记者,男子痛苦地表示:“赌博实在害人害己!”
男子姓高,嘉兴本地人,是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主要负责海宁地区长安铃木汽车的销售。因为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五年,平时表现不错,高某深受公司领导信任。只要是高某卖出去的汽车,哪怕客户还没付款,公司也会先把发票开给高某。
工作中,高某表现确实不错,但很多人不知道,生活中,他是个嗜赌的人。“现在算起来,我已经输了几十万元了!”高某说,“挪用资金也是因为我欠了人家赌债,但又没地方搞钱。”
高某称自己第一次“伸手”是在今年3月份,当时刚好有一名客户买了雨燕轿车,付了8万多元现金给他。“一般我们是不能接触车款的,但公司对我信任嘛,付现金时,我代收了也可以。”高某说,“拿着那笔钱,我突然脑子发热,想以它当本钱,也许可以把输掉的钱赢回来,然后,我再把这笔钱还给公司。”可是事与愿违,这笔钱最终还是让高某输掉了。
有了第一次,自然有第二次,除了挪用购车款,订金他也不放过……到今年4月底,公司终于发现高某存在多次挪用公款的情况,此时,数额已高达20.7万元。高某主动归还了4万元,但剩下的他表示一下子实在拿不出了。5月1日,高某突然“消失”了。公司立即报警。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近几年我市的汽车销售业生意火爆,而发生高某一案后,民警提醒:对于汽车销售公司来说,财务制度一定要完善,并且一定要落实;对于购车者来说,也要有个心眼,付款时最好直接与公司财务联系,或选择信用卡转账。
来源: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