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
昨天下午3点左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有关负责人把100万元交通事故理赔预付款,交到肇事中巴车所属单位——江山市大众公交公司负责人手中。这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向大众公交公司支付的第一笔交通事故理赔预付款。
据悉,事故发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迅速成立事故理赔工作小组,在征求请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和江山市委市政府意见后,根据事故性质,先行支付了这笔理赔预付款。目前,大众公交公司已经发放第一批抚恤金,标准是每个遇难者7万元,其余20多万元已预先垫付伤者的治疗费用。
下一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江山市政府的要求,做好理赔跟踪服务。(据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