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自己并不差钱,还向有求自己的老板借款百万,5年过去了都没有要还的意思。检察机关据此指控他受贿,他辩称是借鸡生蛋、投资理财。
昨天,云和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龙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陈一帆有期徒刑13年,认定陈一帆受贿107万余元,其中就包含他以借为名从企业老板处受贿的100万元。
2004年4月,龙泉市一家房产公司董事长宋某向陈一帆提出帮忙借款100万元人民币。陈一帆即向有求于自己的任某提出,让任某出借给宋某。
两个月后,宋某告知陈一帆借款使用完毕可以归还。陈一帆瞒着任某,把100万元借款从宋某公司领出,转入私开的“任某”账户。实际上,这个账户是陈一帆指使妻子艾某违法私开的。
从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间,在任某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陈一帆夫妇将这100万元从私开的“任某”账户中取出,先后借给两家公司,并赚取7万元利息。2005年11月,陈一帆夫妇将该账户的110万元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