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2日 讯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人大代表工作的真实写照。
3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把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作为代表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不错的“成绩单”背后,制度在不断完善
这是一份不错的“成绩单”:30年间,共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446件。五届人大以来,共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15702件。
30年来,一个个工作制度建立起来: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议案和意见的暂行办法”,首次对议案、意见作出区分;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对议案和建议提出、办理的整个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省十届人大期间,常委会又制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重新修订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对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
从省九届人大开始,常委会还每年确定10件重点建议,交由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办理……一系列创举,使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届逐年提高。
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加强服务保障,代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集中视察、专题视察、持证视察……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从省五届人大起,在省人代会召开之前,常委会都要委托各地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省七届人大期间,我省开始尝试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为使代表更好地了解、监督法院系统的审判工作,近年来,常委会还开展邀请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与之相随,则是代表工作实效的不断增强: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解决民生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通过人大代表的参与,一个个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提高代表履职素质,不断创新代表工作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0余位履职优秀的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去年,组织了306位省人大代表,在杭州进行集中履职培训……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人大代表工作相当重要的内容。多年来,常委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或工作制度,从而使代表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从省十届人大开始,我省尝试在省直单位的代表中组建专业小组;
——2008年,省人大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同年,还出台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两个办法;
——今年,我省建立了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建议督办工作力度……
30年的坎坷历程,使得代表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在这背后,则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正因为省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人大代表才能真正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力促进了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