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上虞有个醉汉,醉酒驾车撞了人,逃了不远,自己竟醉倒在车里,连发动机也没关。交警赶到现场,将他逮住。酒醒后,醉汉的第一句话竟是:“我怎会在交警大队?”
昨天,这个26岁的小伙子谢某被上虞交警大队处以拘留20天,罚款4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记分24分。
小轿车撞伤人后逃逸
11月28日晚上8点15分左右,谢某在上虞一个酒店酒足饭饱后,驾驶小车,行驶在舜杰路上。
当时,上虞女子朱某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路边行走,谢某方向盘把握不稳,撞了上去,随后逃走了。
“浙D·Z3375,银灰色轿车!”朱某的小姐妹清楚地记住了逃逸车辆牌号和颜色等特征,拔通了上虞警方的电话。
惊魂未定的朱某迅速被小姐妹送至上虞市中医院,接受了检查,所幸是轻伤。
肇事司机醉倒车里
很快,谢某的肇事车被警方发现,停在马路中央。
当民警拉开车门,只见一名年轻男子横倒在驾驶室位置上,已经呼呼睡着,车内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发动机也没关。
民警发现,轿车的车头部位明显破损。经调查确认,睡着的男子就是在舜杰路上交通肇事的谢某。
谢某被民警依法带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962mg/ml,远远超过了0.80 mg/ml的醉酒驾驶标准。
在接受事故处理民警询问时,谢某自称,晚上受朋友之邀,特地从嵊州赶来赴宴,喝了不少白酒。至于后来怎么会来到交警大队的,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谢某说他也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