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4条"部分优惠条款将到期 完善措施近期公布
2009年12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12月3日讯(记者 包勇) 2008年底,杭州推出了楼市24条新政策,如今,新政中的部分优惠条款实施期限将到期,杭州是否会延续优惠政策?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举行的保障性住房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杭州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杭州的实际情况,研究了24条房产新政的相关完善措施,目前已经递交市委市政府,近期就会有结果。
除了研究房产新政,杭州还将研究廉租住房,拟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保障范围拟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条件,适当降低申请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
此外,杭州明年计划经济适用房销售租赁达到50万平方米,三墩、长睦区块做地进度将加快,同时启动研究仁和地块相关工作。、
新闻链接:杭州楼市24条新政中即将到期的条款:
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 2月3 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买卖个人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均为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暂停征收房产登记等相关收费。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 1日止,对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购房者,全额暂停征收其房产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权属调查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包勇
编辑:
孔令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