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12月2日《东瓯大桥年底停止收费》(东瓯大桥即瓯江三桥。2000年经市地名办批准,通车后的瓯江三桥正式命名为东瓯大桥)一文,稿件引用市公路管理处说法,称“省政府年底将公告宣布我市6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事宜”。该消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针对这一消息,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大家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记者:关于温州辖区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撤销工作,上级部门对此有何部署和要求?现在我市进展情况如何?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这项工作要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省交通厅则要求按照这个目标,我省争取提前完成这项工作。我市正是在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
近期,省交通厅、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审核确认普通收费公路项目性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这些文件的要求,我市上报了东瓯大桥等收费公路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性质确认意见等有关报告。从10月份开始,这几个收费项目陆续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财务审计。以上这些,都是我市按照省里部署进行的前期摸底工作,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但撤销的具体方案,包括确切时间等,还有待上级部门的最后批复。
记者:我市境内现有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是如何定性的?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温州市境内现有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中明确属于经营性的有2个,分别是104国道瑞安南白象(即现在的瓯海南白象)至凤山及飞云江大桥南至平阳交界段、104国道瑞安凤山至飞云江大桥北端。除这2个项目外,其余项目初步认定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不过,这些项目性质的最终认定权在国家和省发改、财政、审计、交通等有关部门。在省政府批文未正式下达之前,我市东瓯大桥等收费站仍将依法征收通行费,广大车主应予以积极配合。
记者:撤销普通公路收费项目的工作,还涉及哪些具体问题,需要把握什么原则?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主要是撤站的补助资金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因地方财力有限,为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出台了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四自工程”政策,极大调动了社会资金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短期内迅速改变了我市交通基础落后的面貌,促进了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普通公路收费站过多过密引起社会关注。为此,国家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同时,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省有关部门已作出部署,提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有关地方政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精神,抓紧研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后资金落实和相关人员安置的方案,妥善安置人员,确保改革顺利平稳实施,确保社会稳定。(据温州日报 记者林乃鹏马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