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使用虚假的收入证明,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7家银行申领19张信用卡,恶意透支27万余元,这名“透支狂人”最终还得为自己不计后果的行为“买单”。近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邵某提起公诉。
一家银行
最多申领了9张卡
现年44岁的邵某是永嘉县人,原本是永嘉一乡政府的事业编制人员,2007年开始停薪留职。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间,邵某先后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7家银行申领了19张信用卡,其中有5家银行都为邵某办理了2张以上的信用卡,其中一家银行甚至向他发放了9张各类信用卡。随后,邵某通过消费、取现等形式进行透支,每张卡透支几万元到几千元不等,共计27万余元。而后,邵某多次变更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但都没有告知银行。银行多次通过上门、寄信、电话、联系其家人和原单位等方式向其催收,但始终无法与邵某取得联系,邵某也一直没有还款,银行遂向警方报案。今年8月7日,邵某被抓获归案。
用作废房产证
申请信用卡
落网后,邵某交代自己透支的钱款,主要是用做生意周转资金,但当检察官问他具体做什么生意时,他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邵某申请信用卡凭借的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都存在很大问题。邵某申请的大部分信用卡都是在其停薪留职后,而他提供给银行的却是原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另外其房产证登记的房产已经在2007年6月转让给其前妻谢某,也就是说邵某申领的部分信用卡是用已作废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向银行申请的。
对此,邵某交代,自己停薪留职下海经商后,背了数十万元的债务,为了筹措周转资金,他想到办理信用卡利用透支,由于不能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他便利用曾在某乡政府工作过的关系,从原单位开具了收入证明。而房产证上的房产是他与前妻离婚后转到了前妻名下的。
资信审查力度
有待加强
经办检察官认为,邵某之所以能够使用虚假的收入证明和作废的房产证屡屡成功申领信用卡,表明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时,存在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审查不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没有予以核实便随意发卡,甚至有银行在一年时间里给同一申请人发放了9张信用卡,不仅给发卡银行造成损失,而且影响信用卡市场秩序,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
为此,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与此案相关的部分银行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银行应根据相关规定,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加强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审查力度,规范信用卡发卡和受理行为,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亦闻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