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18条房产新政规定:
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
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
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
上述3种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相比24条,18条新政的购房补贴力度减小,惠及人群也从所有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人群缩小到自住和改善型人群,投资型人群被“赶出”补贴享受行列。
由于新政没有明确140平方米究竟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我们只能根据1月1日起杭州市农税征收管理局采用的按建筑面积分割各档税费的方式,假设为建筑面积。
新政前后,自住和改善型人群购房补贴减少多少?
对于二手房,购房补贴缩减了:以90平方米以下总价100万元的房产为例,今年购房补贴为100万×1.3%=13000元;如果原购入价为70万元,去年购房补贴可达24040元。
而对于同样面积的新房,购房补贴反而有所增加:以90平方米以下总价100万元的一手房为例,今年购房补贴为100万×1.3%=13000元。去年补贴契税为100万×1%×80%=8000元。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