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在2008年10月出台的“杭州24条”政策中曾放宽土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但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在本次公布的杭州房产新政中,的确也没有再涉及土地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是否就意味着今后杭州土地出让首付将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