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大批记者赶往西湖区法院。
9:00,快男阿穆隆交通肇事案开庭。
阿穆隆,男,1984年生,内蒙古人,擅长音乐,有“草原王子”之称。2007年参加湖南卫视“快乐男声”,获全国第八名,后成为签约歌手,在演艺圈崭露头角。
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阿穆隆看起来很憔悴,跟他身为歌手时的光鲜亮丽,判若两人。
阿穆隆已经在杭州看守所待了三个多月。
2010年3月3日的一次酒后驾驶,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刚刚起飞的演艺事业戛然而止。
当晚,两人去了两家酒吧,啤酒+两瓶洋酒
2010年3月2日,刚刚在成都参加完“全球华语榜中榜”发布会的阿穆隆,来杭州看望朋友宝勒德牧仁(男,1978年生,蒙古族,大学文化,建德一家纺织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宝勒德牧仁开着宝马车从萧山机场接回阿穆隆,请他在杭州一家餐馆吃晚饭,吃饭时没喝酒。
饭后两人意犹未尽,去了第一家酒吧,阿穆隆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又开车去了第二家酒吧,点了两瓶洋酒。
“实在太开心了,就喝了起来。”阿穆隆在庭上说,他喝的是兑了饮料的洋酒,宝勒德牧仁喝的是纯洋酒,次日凌晨4点离开酒吧时,两瓶酒基本见底。
酒吧工作人员证实,当时看见两人走路摇摇摇晃晃,显然醉得不轻。
阿穆隆觉得自己还算清醒
抢过宝马上路了
“小宝(指宝勒德牧仁)喝得比我多,一直在闹,我怕他开车不安全,觉得自己还算清醒,就让他坐副驾驶,我来开车。”阿穆隆说。
检察官连续问了一串问题:“开的是哪条路、什么方向、车速多少、是否看到绿灯、被撞者是否穿雨衣……”
阿穆隆沉默,过了一会才小声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
检察官再次追问:“过路口时有没有观察道路情况,有没有减速,有没有以远近光灯示意?”
阿穆隆眼眶泛红:“没有,都没有……”
阿穆隆说,因为喝了酒,很多细节都记不得了,当时天下着雨,视线不好,他只听到很响的一声,没看到撞了什么。
多位出租车司机作证
宝马撞人后减速了一下,快速逃走
检察官宣读了多位出租车司机的证言,这些司机有些正好路过,有些在附近等客,目击了车祸经过。
司机们说,看到一辆深色宝马轿车沿着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过古翠路十字路口时,猛烈撞上一位骑电瓶车、穿雨衣的妇女,电瓶车顿时零件乱飞,妇女被撞上引擎盖,从车顶滚落地面。肇事后,宝马车减速了一下,然后直接开走。
检察官逼问:为什么要逃?
阿穆隆嗫嚅
“为什么逃逸?”检察官问。
阿穆隆的手有些发抖,嗫嚅:“我以为没事的。”
检察官:“你连车都没有下,凭什么认为没事?”
阿穆隆低头说不出话。
经鉴定,当时宝马车的车速在69—80公里/小时,超过了该路段60公里/小时的限速。
肇事逃逸后阿穆隆疯狂上网
查找一切和杭州交通肇事有关的新闻
此后,阿穆隆和宝勒德牧仁交换了位置,由宝勒德牧仁将车开回自己位于余杭的排屋。整整一天,两人足不出户,疯狂地上网、看电视,查找一切和杭州交通肇事有关的新闻。
阿穆隆说,他想过自首,但宝勒德牧仁说再等等,看看是否有相关的新闻报道,如果没有,可能就没有事:“我也考虑,毕竟只是交通事故,不是杀人放火,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没有查到相关的报道,3月4日中午,宝勒德牧仁联系出租车将阿穆隆送到机场,飞回北京。
回到北京仅一天,阿穆隆就接到朋友电话——宝勒德牧仁已被警方带走。当晚,阿穆隆飞回杭州,投案。
2010年3月24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酒后驾驶、超速、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交警认定,阿穆隆负事故全部责任。
阿穆隆的律师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
律师认为,当时死者有闯红灯,或者其他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有过错,阿穆隆不应该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道路交通法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之一,就是肇事人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由此推定,阿穆隆不构成犯罪。
死者到底有没有闯红灯?
律师要求调取当日案发现场所有路口的监控录像。
检察官解释,由于市政建设,当时这个路口的电子警察没有投入使用,因此没有直接证据可证明死者闯红灯。
“而且……”检察官语锋一转,“控方确定阿穆隆全责,并不仅仅凭借事故认定书,还有大量的证人证言以及证据佐证,阿穆隆至少要负主要责任以上,达到构罪标准。”
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
阿穆隆家人已赔偿114万元
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
阿穆隆始终低着头。
法官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阿穆隆哽咽:“我认错,很后悔很后悔,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案发后,阿穆隆家人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各种费用,共计114万余元,受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据都市快报 记者 严静 通讯员 西法 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