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李敏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新京报上诉浙江在线著作权纠纷案 浙江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浙江在线杭州7月2日讯(记者 李敏) 7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新京报社与被上诉人浙江在线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一案。

  经过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经合议庭评议后作出裁决:原审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原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依法有据,予以维持。

  新京报社诉浙江在线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日立案受理,2009年8月14日开庭审理。杭州中院审理中认为,原告基于不同的争议事实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形成多个诉讼标的,构成多个独立的诉,根据案件性质不宜合并审理,遂书面通知原告按每篇文章一个案件分案起诉或以同一作者所著的文章为一个案件分案起诉。因新京报社拒绝分案起诉,今年3月杭州中院作出驳回其起诉的裁定。新京报社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来自中央和省、市的20余家媒体参加今天庭审旁听。

  延伸阅读——

  
浙江在线状告新京报名誉侵权 索赔1元 浙江在线关于新京报“声明”的声明

  一评新京报、浙江在线互转稿件纠纷案:当“被侵权者”现出“侵权者”原形

  二评新京报、浙江在线互转稿件纠纷案:媒体岂能自以为是地“指导办案”?

  三评浙江在线、新京报互转稿件纠纷案:一个非常不郑重的“郑重声明”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一个非常不郑重的“郑重声明”
·浙江在线状告新京报名誉侵权
·浙江在线关于新京报“声明”的声明
·新京报及关联媒体擅自转载稿件8000余篇
·浙江在线状告新京报名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