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杭州市区实行了客货营运车辆准入制度。该制度规定,从7月15日开始,在杭州市区内因购置新车、非营运转营运车辆和外省市转籍车辆等需办理《道路运输证》(又称营运证)的总质量3.5吨以上客货运车辆,都要接受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检测合格之后凭检测报告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
制度实施半个多月后,已经有350余辆客货车接受了检测,这些车辆绝大部分通过了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标准。同时,仍有少数经营者没有深入了解制度的要求,购置或者接收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导致车辆无法顺利办理营运证。
针对这种情况,交通运管部门提醒市区客货运经营者,在购置新车和接收转籍车辆时,应注意该车辆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具体可登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和监管管理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atestsc.mot.gov.cn/pub/index.html),查询符合标准的相关车型后再行购买。
(每日商报 通讯员 康琦 记者 丁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