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记者 林轶洁 通讯员 尚法
昨天,在上城区人民法院一楼的电子屏幕上,滚动着一条开庭信息——原告是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被告是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这两家旅行社曾是亲密的战友,合作了不止一条旅行线路,即使他们现在分别成为了原、被告,依然还有旅游产品在进行合作。
一对“战友”缘何对簿公堂?商报记者为此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记者发现,这场官司的焦点是一笔近20万元的赔偿诉求,但其背后,却是一个旅游行业讳莫如深又时时操作的“潜规则”。
要出发了,发现机票出了问题
杭州海外旅行社与上海不夜城旅行社合作的旅行线路不止一条。杭州海外旅行社当庭声称,他们与上海不夜城有不同旅游产品的合作,此次纠纷案并不影响其他旅游项目。
出现纠纷的是一个关于“济州岛包机专线”的旅游产品。
海外旅行社称,由于上海不夜城对机票安排的失误,原本在2月5日发团的130位旅客被分别安排在2月14日-2月17日,四批出发。
延期至2月14日发团的经协商获赔1000元/人;延期至2月15日发团的获赔600元/人,延期至2月16日发团的获赔800元/人。
2月17日的旅行团因为机票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最终决定退团。团内18人获得退一赔一。
海外旅行社表示,经各项费用统计,造成该社经济损失为198770元。
为了证明此项赔偿责任不应由己方单独承担,海外旅行社出示了与上海不夜城签署的《出境旅游互为代理合作合同》与《皇朝假期济州岛包机专线旅游产品销售特约代理合约》。这两份协议均签署于2009年7月1日。依照协议规定,海外旅行社负责收客,不夜城负责安排机票等相关事宜。
他们收了钱,却说这和自己没关系
光听杭州方面的说法,事件的责任方似乎已经很明晰。可是,上海方面看似悖论的答辩,却让人感觉这事情没那么简单。
一方面,“不夜城”承认,该社收取了相应的团费。另一方面,则否认了与海外旅行社签署的两份协议的合法性。他们表示,两份协议的公章不是不夜城旅行社的公司公章。
这是“潜规则”惹的祸
杭州海外当庭表示,协议实际是与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的一家门店签署的。其表示,最终汇款曾指定汇到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总公司账户。而这个要求也得到对方认可。关于海外旅行社的这番说辞,上海不夜城国际旅行社只指出,两份协议的公章并非出自该公司。至于海外旅行社声称的这家门店是否存在,与他们总社又有什么关系,当庭都没有作出明确阐述。不夜城代理律师表示,需要回总公司具体核实详情。
一位业内人士在了解了案件详情后分析说,此案很有可能是旅行社常见的“挂靠合作”而惹的祸。
“首先,两份协议上的公章出入,与上海不夜城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态度可以推测,海外旅行社确实没有和其发生直接的合作关系。但是,为什么团费又打入了不夜城总社的公司账号?这应该是旅行社将‘挂靠合作’隐匿化的方式。”
“挂靠”变门店,“潜规则”升级
杭州旅行社行业协会王秘书长表示,早期,杭州乃至全国各地的旅行社挂靠合作风气盛行。但随着行业弊端的频发,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出现挂靠,将停业整顿甚至处以重金罚款。自此以后,“挂靠”风气才有所减弱。
然而,业内人士依旧认为,“挂靠”合作其实很平常。只不过,操作方式相对变得隐匿。“挂靠合作不再是明目张胆,而是以一份外界绝不知晓的地下合同,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一位知情者表示,一般旅行社都会开设多个门店。部分“门店”成为了“挂靠”单位最好的保护伞。
“挂靠单位负责人会在和旅行社达成秘密协议后,被总社聘用为一家门店负责人。其他合伙人要在总社登记身份证,并统一由总社买社保,但挂靠门店的业务他们是不管的。如此一来,即使旅游局来检查,也不能将实为挂靠门店说成违法。”
这曾被看成是“双赢”的模式
现在却出现“双输”的结局
除了合作形式隐匿,在资金操作上,双方也操作得“天衣无缝”。
知情人士表示,总社要求挂靠门店将每笔团费由客人直接汇到总社账户。然后,扣除利益分成部分,总社再以工资形式,不扣除其他费用,发放给挂靠门店。“这样,从劳动保障来看,也没有破绽。”
杭州旅行社行业协会王秘书长说,旅行社接收挂靠单位的经济利益其实并不可观。“一般挂靠费一年也就在几千元左右。然而,总社需要承担的风险却很高。”因为一旦出现旅游纠纷,总社一定会成为被告。
微薄的经济利益何以驱动旅行社勇担挂靠风险?业内人士认为,这和部分旅行社贪图政策扶持及业绩考核有关。
“因为营业额考核是相关部门单位对旅行社综合实力考核八项指标之一,旅行社往往为了提升自己的品牌价值和综合实力,会特别注重营业额的增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鼓励旅行社正确定位,做大做强,鼓励旅行社往集团化方向发展。比如杭州,总体业绩靠前的旅行社还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因此一些业绩做得不够的中小型旅行社则会选择通过挂靠门店的业绩积累来提高自己的营业额。”
与此同时,浙江旅行社的资金门槛也逐渐提高,除了注册资金的30万元以外,质量保证金从原先的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挂靠门店没有足够资金起家,需要借助旅行社名义揽客,而旅行社积累挂靠门店业绩来提升营业额。”很多人认为,正是两者间的相互需求催生了“挂靠”的灰色生存空间。
市民对挂靠门店难做鉴别
浙江省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旅行社要求挂靠门店将资金打入总公司账户,其实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降低挂靠门店临时抽逃所带来的风险。“通过业务的流通资金,旅行社可以随时掌控挂靠门店的业绩情况。一旦挂靠门店长期出现赤字现象,总社将很快与其解除合作协议。”此外,还有旅行社要求挂靠门店以房产、地产等高额物产作为抵押,来规避风险。
然而,作为产品接受终端的消费者却对挂靠风险难以甄别。业内人士指出,尤其当挂靠门店披上了“门店”外套后,消费者无论去总社核实还是咨询门店,都很难了解实情。
据悉,日前浙江省旅委已对即将出台的《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听取了行业内意见。今后,新的《条例》将对此类问题,做更明确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