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不同的普查表式填报的内容有所不同,其中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6项,按人填报的有12项。项目内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户的基本情况等。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个项目,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和行职业等。
普查表长表共有45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17项,按人填报的有28项。除了短表的项目内容外,还反映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
死亡人口调查表共有8个项目,反映了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内死亡人口的基本情况、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