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小偷将东西藏在身上带出超市,这种事情经常会发生。但有人从大型超市里偷出电视机,超市居然没发现就比较奇怪了。
8月20日晚上9点左右,杭州市下城区沃尔玛超市的几名保安巡逻至超市三楼服装区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便悄悄跟在后面。
结果发现这名女子先后把两件衣服、一板电池、一袋子排、水果、饮料等商品放进自己带来的塑料袋里,没结账就直接走过了收银台。
最后,保安们把她“请”进了办公室,调出最近几个月超市的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女子在6月24日和28日先后两次偷走了一台杰科高清DVD机和一台长虹22寸液晶彩电,超市标价分别是599元、1299元。
女子姓陈,28岁,湖北云梦县人,与丈夫一起来杭打工,有一个3岁的儿子。陈某对三次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价格共计2109元。
面对审讯,陈某痛哭流涕。她说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为改善生活,开始铤而走险。第一次她想要一台DVD机,便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将沃尔玛超市家电区一台DVD包装箱上的条形码撕去,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超市走出。超市门口的磁性感应器没有报警,她成功了。
之后,她又成功地到超市“配”了台长虹牌液晶彩电,于是胆子越来越大,心想大件家电都这么容易得手,小商品就更不在话下了。
第三次她是想拿什么拿什么,家里缺什么拿什么,散装东北大米、“徐福记”和“米老头”的糕点、电池、酸奶、速冻面点、子排、饮料、水果,还给儿子和老公各拿了一件T恤,没想到这次栽了。
案件移送下城区检察院之后,检察官考虑陈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家里有个3岁孩子需要她照顾,而且退赔了超市所有损失,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昨日对陈某作出定罪不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