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最高法院新出台一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昨天上午,江干法院召开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通报会,公布了一批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名单中共涉及3名个人、4家企业,欠债总金额高达2741万元。这是《规定》实施以来,杭州法院对欠账“老赖”们发出的第一张限制高消费令。
限高令贴在高档小区的楼道里
“老赖”的邻居都来指指点点
通报会一结束,法官就带着媒体记者到被限“老赖”所在的社区一一张贴限制高消费令。
记者跟随的是执行二庭的张帆庭长,被执行人叫万锋,涉及的金额62万余元,家住朝辉路上的高档小区金都华庭。
吴辛法官说,今年5月,我们去“逮”过万锋的。“19日晚上10点多,申请人打来电话说看到万锋的车停在一酒吧门口。”
于是,吴法官穿上便衣就去了酒吧。“酒吧很吵,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人。但万锋肯定知道我们来了——出酒吧没10分钟,他就打来电话:别喊法院的人来了,明天还你钱。”
第二天,他还了5万块,说以后每月还10万;但到第二个月时,万锋说只还5万,申请人不同意,他说:“别这么搞不灵清的,给你5万是给你面子……”
很快,执行车到金都华庭小区了。
一个姓包的胖小伙在门口等,他是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万锋是我嫂嫂的朋友,两年前他借了50万,到期后未还。嫂嫂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后,他也不还。”
申请人说,目前万锋是黄龙一家酒吧的隐名股东,有股份的。“另外,他金都华庭的这套房子现在均价3.4万/平方米,总面积161平方米,少说也有500万吧……”
种种迹象表明,万锋是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法律义务。
张帆庭长将两张A3大小《限高令》贴在万锋单元楼的大门口,路过的居民都围过来问怎么回事。
张庭长说:“住这楼的有个人欠账不还,法院向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了,你们看一下,如果他做了以上的事情,你们可以打法院电话举报。”
“嗯,这个人我认得的。看不出来欠了这么多钱。”一位大伯似乎很惊讶。
“呀,还有钱拿啊,悬赏金有500块呢。”大妈的快言快语博得笑声一片……
这边还没完,法院那边就传来消息了:被执行限高令的四家企业之一的浙江某建设集团控股公司,刚刚将一笔69万的执行款打进法院账户……看来,限制高消费令震慑力那是相当的强啊!
举报老赖,可得赏金500元
目前,江干法院已将首批7名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在江干执行指挥网(http://zxjbw.hzjgfy.gov.cn/)的曝光台上公布,如果市民发现名单中被执行人(或单位法人代表)有《规定》中的高消费行为,可拨打江干区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6577777、86577666),举报人可获得500元悬赏金。如信息价值较大,赏金会增加。
3名老赖个人信息
姓名:万锋
年龄:39岁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84号
案情:两年前,万锋向申请人董某借贷50万元,逾期未还。董某上诉法院,法院判决万峰支付62万余元。但万锋拒不支付,也不到庭。
姓名:庄稼
年龄:28岁
住址: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泰和花园海棠苑7号二单元202室
案情:庄稼从父亲处转来某投资公司和某控股公司的27.5%和20%的股份,转让价分别为2200万和1200万元;庄父为他人做过借款担保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而庄父不积极向庄稼催要到期的债权。所以,相关公司行使“债权代位权”起诉庄稼,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共1937万余元。